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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聖經的作者都相信它是真實的歷史

「上帝創造了萬有,這才是最重要的事,不是嗎?」

作者:Jonathan Sarfati
譯者:林梅英(Marian Lin)
校對:高春得;楊文萱
文章來源:Creation 28(2):21–23, 2006

是否曾經有人這樣告訴過你:「你完全沒抓到事情的重點!聖經創世記這卷書的目的是要教導我們上帝是創造主。我們不應該為這些創造的小細節而分裂。創世記是要教導我們有關『誰』創造萬物,以及『為什麼』要創造萬物的神學真理,而不是『如何』以及『何時』創造。」要不然他們還會跟你說:聖經是一本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書,而不是歷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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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地,如果創世記裡所記載上帝創造的細節不能相信,那麼我們為何還要相信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畢竟,耶穌就曾經對尼哥底母說過:「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翰福音3章12節)

所以,假如創世記所記載有關地上的事,比如地球的年齡、地球上萬物的創造順序或是曾經淹沒地球的大洪水等事都不足以採信,那麼我們為何還要相信誰是創造者如此天上的事呢?

況且,批評者還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創世記所記載的是真實的歷史,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其他書卷的作者都把創世記所記載的事件、人物、時間順序視為史實,而非比喻、詩歌或寓言。

聖經其他書卷是怎麼說的?

對耶穌而言,亞當和夏娃被造的獨特和年代具有重要意義

耶穌教導有關婚姻的問題時,祂說道: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 …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馬可福音10章6–8節)

這裡,耶穌引用創世記1章27節2章24節,內容是有關於上帝創造了世界上第一個男人和第一個女人,他們是第一對夫妻,而這就是今日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既不是一男配一男,也不是一女配一女,更不是兩人以上的組合。進化理論卻教導我們:人類是從類人猿生物進化而來的。

耶穌說到二人成為一體,那是因為夏娃是從亞當的身體造出來的,而說到一個男人必須「離開」父母,那是因為亞當被造之時並沒有父母。此外,耶穌也說到亞當夏娃是「從起初創造的時候」被造的,而非幾十億年以後才出現。

亞當夏娃,是上帝在不久前的創造,也是婚姻的基礎。很少有基督徒能夠像耶穌所教導的那樣挺身捍衛婚姻的基礎,然後他們卻又納悶不解為何現代社會裡婚外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等越軌不正常的罪惡行為愈來愈多,甚至在教會裡也是。

對上帝而言,創造週的時間架構具有重要意義

上帝親自用手所寫下的十誡,其中第四條誡命是: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

祂的理由是: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

很顯然地,創造週的時間架構具重要意義的,否則這條誡命根本毫無意義。假如創造週的每一日所指的是漫長的時間,那麼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工作的時間週期也應當一樣,但是「勞碌做工六十億年,休息十億年」似乎一點也不合常理。

對保羅所傳的福音而言,亞當犯罪而帶來死亡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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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林多前書15章裡,保羅對著曾受他教導的人講解福音,而這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的復活。他解釋為什麼耶穌來的目的是死: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15章21–22, 45節)

保羅解釋福音(也就是「好消息」)是人類需要的,因為壞消息是:我們的祖先亞當犯了罪,把死亡帶給了全人類(羅馬書5章12–19節)。因此,末後的亞當,也就是耶穌,祂活出一個無罪的生命,為我們的罪受死,並且從死裡復活,藉此以修復亞當犯罪所毀壞的一切。

此外,耶穌肉身從死裡復活,(有骨有肉的從墳墓裡復活,留下空墳(路加福音24章39節)),因為亞當犯罪所帶來的死亡也包含肉體的死,因他本是用塵土造的,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章19節)。

有些人受到進化理論的影響而產生不 同的看法,他們認為死亡早在亞當犯罪前就已經存在了,但這樣的看法其實是在毀壞福音的根基。

對路加而言,耶穌的家譜具有重要意義

在路加福音3章,路加記載耶穌的家譜,從馬利亞一直追溯到亞當。裡面沒有絲毫暗示其間有中斷,顯示為歷史人物終,而神話人物始;家譜中所提到的人物從頭到尾全部都被視為歷史真實的人物,沒有一個是虛構的神話人物。這家譜也包括了亞當本人,他是上帝直接創造出來的,不是由一長串類人猿的祖先或是池塘水面的浮渣進化演變而來。(路加福音3章38節)[譯者註:進化論者認為最原始的生命形態是從池塘水面的浮渣產生的。]

耶穌的家譜也是保羅傳教的重點,更是贖罪祭的核心。先知以賽亞曾說到將來的彌賽亞(也就是救贖主),其字面上的意義就是「男性親屬之救贖者」,意思就是救贖主與被救贖的人有著血源上的關係。(以賽亞書59章20節,經節上所用的字,希伯來原文是גוֹאל (gôēl),該字也被用來描述波阿斯路得的親屬關係。)

希伯來書也解釋耶穌為了救贖人類,親自成了有血肉之軀的人的樣式,而非天使的樣式(希伯來書2章11–18節)。因為只有這樣,人類才能與末後的亞當(也就是耶穌)有血源上的關係,所以只有亞當的後代子孫[也就是人類]才可以獲得救贖。

所以,如果有人不認為創世記裡的歷史記載有什麼重要性,那麼就問他們要如何去跟澳洲原住民傳福音?如果這些原住民真的已經在澳洲定居有四萬年之久了,(這是依據相信地球是古老的人所接受的碳14測年法所測出的年代),他們怎麼可能是亞當的後代呢?他們又怎麼可能跟基督有血源關係呢?所以,他們如何得救?可是真的有一位受到達爾文進化論影響的牧師,竟然宣稱澳洲的原住民尚未進化到可以向他們傳福音的程度!1

對約翰而言,該隱和亞伯的歷史真實性具有重要意義

使徒約翰曾這樣教導: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翰一書3章12節)

約翰在教會教導善與惡的時候,他引用的例子是創世記裡所記載該隱謀殺亞伯的故事,他把它視為一件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惡行。

耶穌也相信亞伯是世上第一個被謀殺流血而死的人,而且祂說整個舊約所記載的歷史,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最後一位先知撒迦利亞的血為止,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不信的世代了。(馬太福音23章35節

此外,希伯來書11章也列舉了一些信心的偉人,例如亞伯以諾挪亞。沒有任何暗示說他們的真實性略遜於其他聖經人物。

對保羅而言,創造的次序具有重要意義

保羅在教會教導很多有關男人與女人角色的問題,他是用創世記的歷史記載來給予明確的界定,他寫道: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哥林多前書11章8–9節)

由此可看出,保羅接受創世記所記載的歷史:上帝創造了第一個人亞當,他還為已經造出的陸上脊椎動物命名,然後上帝才從亞當的肋骨造出夏娃來,(所以她絕對不是從女猿人進化而來的!);保羅在後面又指出: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人也不是從男人獨立出來,男人也不是從女人獨立出來。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生;但萬有都是出乎上帝。」(哥林多前書11章11–12節)

這裡,保羅也是依據創世記而寫的,創世記記載亞當將他的妻子取名為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創世記3章20節

保羅對他的學生提摩太的訓示裡更是直接地引用創世記,他重述道:「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摩太前書2章13節);接著,在下一個經節裡,保羅教導創世記3章也是歷史事實,他說:「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對耶穌和彼得而言,挪亞、大洪水以及方舟具有重要意義

耶穌把祂將突然再來為要審判全世界的這件事實,與挪亞的時代相比較: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路加福音17章26–27節)

這裡,耶穌挪亞視為一個真實人物,方舟也是一條真的船,而大洪水也是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一場大災難,這場災難把當時方舟外所有的人類都滅絕了。

彼得同樣地也用大洪水來警告世人將來要臨到的審判,他甚至描述那些「好譏誚的人」的特徵之一就是故意忘記兩件事:一是世界被造是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二是挪亞時代的世界是被水毀滅的。(彼得後書3章3–7節

但是如果我們否認大洪水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那麼也就不必相信將來會有審判了。如果大洪水只是區域性的災難,僅限於美索不達米亞地區,那麼當時人們只要移居海外就能逃離那場災難了,如此邏輯推理,罪人只要遠離伊拉克,就能輕易逃脫將來人子的審判了!

結論

以上只是聖經其他書卷的作者把創世記視為真實歷史的少數幾個例子而已。的確,這些因聖靈啟發而寫聖經的作者,都把創世記所記的人物、事件和時間視為事實,而不僅僅只是文學作品或神學的理念而已,而且這些歷史的事實是教導信仰與道德的重要根基。

參考資料

  1. Grigg, R., Darwin’s quisling, Creation 22(1):50–51, 1999.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