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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我们?」

一个有关罪恶的问题

作者:Ken Ham
译者:林梅英(Marian Lin)
校对:李彩霞;蒋惠珍
文章來源:Creation 26(3): 21–23, 2004

一个慈爱的上帝怎么能容许罪恶存在?有许许多多的书籍都试图解释这个从表面上看来似乎矛盾的问题:在这个遍满罪恶、死亡、痛苦及疾病的世界里,基督教却宣称有一位充满慈爱的上帝!

事实上,我们常听到这些针对基督徒的主要争论,往往是这样:

「在一个处处可见孩子死亡、人们受苦、好人没有好报的世界里,怎么可能存在着一位全能慈爱的上帝?这些痛苦和罪恶的存在意味着上帝的能力不足,无法阻止罪恶的发生;要不然就是上帝根本不想要阻止它们。所以,祂不是百分之百的好上帝。」

在现实的世界里,罪恶对非基督徒来说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对持守信仰的基督徒来说并不是。不过,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世界上罪恶的起源为何。

有一次,我正在看电视新闻播报有关流行性感冒肆虐美国的灾情报导。当时记者访问到一个受害家庭,这个家中的一个婴孩不幸因流感过世,婴孩的姐姐(大约十岁)当时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是我们遇到这种事?」

当基督徒遇到不好的事时 …

图片上所显示的是一辆严重受损的汽车残骸,此车祸发生于1986年,当时在 Creation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机构任职的Dr. Carl Wieland 因这场车祸严重受伤。他所驾驶的这辆车在澳洲内地的高速公路上与一辆满载的油罐车迎面对撞。车祸发生后,他身陷车内达五个半钟头之久;在接下来的七年里,他动了56次的手术。在Walking Through Shadows这本书里,他详细地描述了他个人这次所受的创伤,对医治有奇妙且「全然不同」的见解;特别是由于他本人以上帝创造为基础的信仰,对圣经整个「大图画」的了解,使他能以不同的态度面对所处的情况。

Picture of Dr Carl Wieland’s wreck

Ken Ham 也在这本书里记述了他的弟弟罹患致命的脑部病变之后的病程发展。无数的基督徒,不论是对自己本身的痛苦或是对他们所挚爱的人遭受痛苦都难以理解的人,因为这本特别的书而受到极大的帮助。

我不禁悲从中来,感同身受。面对这样一个悲伤的家庭,如果我有机会可以对他们说几句话,我要说什么呢?我回想起一年前弟弟的死(参见图片第二段文字说明)。如今,我仍然感到悲伤,但同时,在面对处理这种悲剧时,我们要正确地了解死亡的起源,这是非常重要的事。

亚当是第一个人,也是全人类的代表,当他犯罪时(他违背了上帝,没有遵守上帝清楚明白的命令),其实就是对上帝表明他想要过一个没有上帝的生活。他(也因此我们)想要独立自主,想要脱离上帝的掌管。

如果上帝真的给了我们(属于在亚当里的人)(译者注)当初亚当所要求的独立自主,我们早就不存在了,因为上帝是用祂话语的力量掌管万有(歌罗西书1章15–17节)。上帝是公义的,祂必须审判悖逆之罪,而罪的结果就是死亡(包括灵魂的死与肉体的死);上帝也因亚当犯罪诅咒全地,导致现今一切受造之物因为罪而痛苦、呻吟(创世记3章17–19节罗马书8章20–22节)。

显然,上帝已经收回一些维持宇宙运作的能力,不像起初人类尚未堕落前那样完美地掌管万有,因此如今万物都在痛苦呻吟,慢慢走向衰败、灭亡。事实上,我们正在过的就是一种没有上帝的生活:充满了突变、死亡、痛苦和罪恶等等。

然而,透过圣经创世记的记载,当人明白了世界上死亡、痛苦和罪恶的起源,就会领悟到世界今天会是这个样子并不是上帝的错,而是我们的错。而且,说实在的,每一个人都在受苦,不只是那个婴孩会死,每一个人的肉身都会死;发生在那个婴孩的事,同样也会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除非上帝在我们死以前再来)。

这让我能回答一位牧师在一个的会议中的问题。他说:「当人问我:『为什么一位慈爱的上帝要审判人,使人到地狱那么可怕的地方去?』我要怎么回答呢?」

我详细解释了罪和死的起源(就如同我上面所讲的一样),然后我说:「牧师,你知道吗?这个问题本身隐含着一个意思,那就是:人会到地狱去是上帝的错!」然后我再继续说:「当我们正确地了解到自己的身份(亚当的后代),而且也明白有关堕落的原因(罪和死的起源,也就是人类的悖逆),我们就应该能了解人会到地狱里去并不是上帝的错,而是人的选择。因为人在伊甸园尚未犯罪时,是拥有自由意志,可以自己做决定的。」1

「我们(属于在亚当里的人)(译者注)自己决定要跟上帝分离(即使这也是在上帝永恒的计划里),事实上就是在告诉上帝我们不要祂。上帝是公义的神,祂必须审判罪,但是实际上是我们透过自己的行为判自己到地狱里去的(去地狱就是永远与上帝分离)。因为我们都是亚当的后代,所以受孕之时就已经是罪人了,然而上帝由于祂的恩典慈爱,把相信祂的人从(他们应得且命定要去的)地狱里拯救出来。」

我接着说:「可是,因为上帝是充满慈爱全能的神,祂已为我们预备了一条路,使我们可以不用到地狱里去。祂走进人类的历史里,成为一个人的样子,以便能为我们的罪承担刑罚。祂借着复活胜过了死亡,把救恩白白地赐给我们。我们慈爱的上帝其实就是在对我们说:『虽然你们不要我,但是我要你们,我要救你们,我会为你们的罪付上代价,将救恩白白地赐给你们。』」

圣经创世记所记载的「堕落」(译者注)解释了这个世界罪恶、死亡、痛苦的由来,使我们能正确地将罪咎归在我们自己的身上。

有了这样的认知后,接下来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何一位全能、慈爱的上帝容许罪恶、痛苦和死亡(像那个婴孩的死)存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上帝的能力足以击败罪恶,而且如果上帝是完全的慈爱,祂当然会想要战胜罪恶!

在马太福音19章16–17节,我们读到:「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 …』

耶稣在这里让他明白他问的问题所隐含的意思,唯有无限的上帝,拥有无限的美善,才配称为「良善」。

当然,不信的人并不相信有这样一位「良善」的上帝存在,也就是说,当他认为一位慈爱、良善的上帝和持续存在这个世界的罪恶是对立且互相矛盾的时候,他其实无从为「良善」下定义。理由是:他要以什么标准(绝对权威的标准)来决定何谓「良善」?何谓「罪恶」?

假如「良善」是指大众所赞同的事,那么它最终也只不过是想法而已。如果没有一位绝对权威的标准来断定「善」与「恶」(「对」与「错」),那么什么是「善」就只是个人主观的看法。到最后,是谁来判断谁对「善」的定义是对的呢?

一位基督教的护教者葛瑞.班森(Greg Bahnsen)曾说过:「就哲学而论,罪恶的问题其实是不信者本身的问题。不信者为了从罪恶的角度来反驳基督教的世界观,他必须先显示出他对罪恶的存在所做的评论是有意义的,然而这正是他身为不信者所无法做到的事。」2

因此,不信者对于「善」与「恶」的定义是主观的,而且他的道德观最终也只是相对性的而已。所以,从逻辑上来说,这样的人怎么能指控一位全能慈爱上帝的存在与他所说的「恶」是互相矛盾的呢?

不信者可能仍然认为「罪恶和全能慈爱的上帝并存」这种矛盾的论调存在于基督教的世界观里(在这个世界观里善与恶是真实存在的)。然而,面对这样的质疑,这里却有一个合乎逻辑的解答。

班森继续说:「如果基督徒假设上帝是完美且完全良善的,如同圣经所要求我们相信的一样,那么他就要从这样的假设来评估他所经验到的每一件事。因此,当基督徒看到世上罪恶的事情时,他可以、也应该要坚持这样的假设,相信上帝是良善的,因而推论上帝之所以容许罪恶的存在必有一个实际上是良善的理由。当然,上帝一定得是全能,才配当上帝;祂被认为是不会被宇宙中的罪恶所击败或拦阻的。而且上帝确实是良善的,(基督徒都承认这一点),所以任何我们所发现到的罪恶,一定是可以与上帝的良善兼容的。也就是说,在上帝的计划里,罪恶之事是为了实际上可以被称赞的、良善的理由而存在。」3

上帝透过祂给我们的话语提醒我们这样的看法,如以赛亚书45章5–7节说到:「我是上主,没有人可跟我相比;我以外没有别的神。虽然你不认识我,我要赐给你力量。我这么做,要使普天下,从日出到日落之地的人都知道:我以外,没有别的神;我是上主,没有人可跟我相比。我造光明,也造黑暗;我降福,也降祸。我是上主;我做了这一切事。(现代中文译本)」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件事本身是罪恶的,但实际上的目的是好的:它是人类获得救赎的方法。「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和先见早已决定把耶稣交给你们;而你们借着不法的人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他。但是上帝使他从死里复活,把死亡的痛苦解除了,因为死亡囚禁不了他。(现代中文译本)」(使徒行传2章23–24节)

圣经里还有许多其它事件,当我们现在回头看这些事,反而能了解到其中的良善的目的了;然而,这些事件对当时相信上帝是全能慈爱的堕落的人(译者注)而言却是毫无道理可言的。(罗马书8章28节

乔布的受苦与上帝的慈爱在当时似乎是互相矛盾的,(就好像上面提到的那位婴孩的死一样)。然而,上帝不但提醒乔布,他(指乔布)不是一直存在的(人类不是永远存在的),也不明白所有的事(人类也不是无所不知的);上帝还称赞乔布的信心。而乔布也学到了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其背后的意义是要教导历世历代的人类许多重要的功课。严格地说,死亡是圣经里所说的「最后的仇敌」(哥林多前书15章26节)。

但是,在堕落的背后,「死亡」也是上帝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给人类的祝福;因为如果没有死亡,人类就无法与上帝恢复和好的关系,那么我们都会永远地与上帝分离。

除了罪恶的问题外,针对所有其它这类议题,有个重要的观念是:我们是否相信这位通晓万事而且永远存在的全能上帝所说的话?还是我们要相信所知有限、无法永存的堕落的人类(译者注)所说的话,并且接受他们主观的人为的思想和价值判断?

译者注:我们都是亚当的后代子孙,故称「属于在亚当里的人」。因为亚当犯罪,违背上帝的命令,从此宇宙万物(包括人类)已不再完美,且逐渐走向败坏、灭亡之路,故称「堕落」(the Fall)。因为我们都遗传了亚当罪的天性,变得自私、骄傲、自大且倾向于做错误的事,这就是圣经所说的「罪」,而我们在完美圣洁的上帝面前都是「罪人」,故称「堕落的人类」(fallible humans)。

参考文献与批注

  1. C.S. Lewis在他的书「梦幻巴士」(The Great Divorce)里头提到:那些在地狱里的人是自愿在那里的,如果他们以不认罪悔改的身份站在神圣上帝的面前,那将会是更痛苦的事。其它人也指出罪的严重性视其所得罪的对象而定。一个人若得罪永恒无限的上帝,他应得的也是永远的刑罚。 回上一頁。.
  2. Bahnsen, G.L., Always Ready-directions for defending the faith, Covenant Media Press, Texas, USA, p. 169, 2002. 回上一頁。.
  3. Ref. 2, pp. 171–172.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