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妥協》: 第八章全球性洪水和挪亞方舟
本章的主旨就是要論證,在大約4500年前曾經發生過一場全球性的大洪水,這是聖經的教導。 這一教義和羅思修 (Hugh Ross)的認知截然不同;他認為“兩萬到三萬年前”在米索布達米亞(兩河流域)發生過一場局部性洪水(GQ:177)。 本章將提出全球性洪水的科學證據,並為災變板塊構造學提出可能的機制,同時也將反駁羅思修賴以對抗全球洪水論的眾多地質學論證,並要回答那些對挪亞方舟持懷疑態度者的攻擊性言論。
全球性挪亞洪水的聖經依據
創世記第六章到第九章強調挪亞時代的洪水是全球性的。 如果我們直接了當地理解創世記中的年代記錄,便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洪水的發生是在大約四千五百年前。
對普世性字眼的強調
在關於大洪水的記錄裡,從לפ (kol = 所有,都 )一字出現的頻率,可以看出神用盡方法來強調大洪水是普世性的。1 創世記7:19-23這樣說:
“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 凡 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
廖頗得(Leupold)對創世記七章19節的解釋:
“對於如此大的洪水,聖經中使用的是唯一可行的量度標準,即山脈。 經文記載山脈被“淹沒”了。 不僅僅是某些山,而是“天下的高山”。 在聖經裡無數次的描繪中,只要一次就足以表示作者要傳達一個普世性洪水的概念,譬如,“所有的高山”。 然而“所有”的用法有時侯是相對的,作者為了排除一切可能的模棱兩可的解釋,就加上“天下”來說的更清楚一些。 將“所有(kol)” 這個字重複,就不可能允許相對的意義。 它幾乎是希伯來文裡的最高級。 因此我們相信經文已經解答了對普世性洪水的質疑。
歷代以來,那些認為大洪水是局部性的人,為了反對全球性洪水的解釋,強調 kol的含義可以是相對的,譬如在創41:57;出9:25,10:15;民2:25; 和王上 10:24 等經文中。 然而, 我們堅持認為,即使這一事實能否定一個kol,但不能否定兩個kol 的情況,像這裡的經文。”
因此請問羅思修思修先生:“為了便於討論,假設上帝要告訴我們大洪水是全球性的,祂能比在創世記第七章裡講得更清楚嗎? ”
羅思修的戰友 格裡森•阿徹 (Gleason Archer)拒絕接受局部性的洪水
在強力支持全球性洪水的人證中,有一位頗具諷刺意味的,即格裡森•阿徹 。 他是無可爭議的希伯來文泰斗, 但現在卻常與羅思修為伍。 任你如何假想,羅思修也無法稱為希伯來文學者(請看引論中“羅思修越過了他專長領域”一節,和本章後面“希伯來原文中沒有‘高’這個字嗎? ”一節)。 例如, 在“創世記辯論”中,2 他們倆合作,站在 “長日論”一邊。 但是阿徹在他最有名的著作《聖經難題百科全書》中,徹底地拒絕了局部性大洪水:
“聖經創世記第7-8章所記載的,不是局限于美索不達米亞山谷(有些學者如此建議) 的局部性洪災,而是漫過了最高山巔的大水。
創世記7:19說: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指‘所有諸天之下’或‘整個穹蒼之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對物理定律的最基本常識告訴我們,水 有 自尋平准 的能力 … 這裡敘述的事件持續了一年以上, 因此比暫時 漲 水要浩大得多。”3
關於全球性洪水的其他聖經依據
還有另一些原因表明大洪水只能是全球性的。4 如果洪水僅僅是區域性的:
- 為什麼挪亞需要造一條方舟? 他只要走到山嶺的另一側就可以躲過洪水了。 像羅得和他的一家人一樣,只要離開所多馬就逃脫了災難。
- 為什麼上帝要將每一種動物送進方舟,才能保障它們不致滅種? 如果洪水只是區域性的,即使有些動物淹死了,應該還有其他動物存留,可以延續後代。
- 為什麼方舟大到可以容納所有的陸棲脊椎動物? 如果只有美索不達米亞的動物上了方舟,方舟可以造得小很多。
- 為什麼鳥類上了方舟? 它們可以飛到不遠處的山嶺上避難。
- 洪水怎麼能夠漲到比山頂高出8米(15肘)? 水有自尋平准的能力,不可能漫過一個區域的山嶺而不會淹及其他地方。 局部性的洪水也不需要一年的時間才消退。
- 不住在附近的人們不會受到洪水的波及,他們也就脫離了上帝對罪的審判。 若果真如此,基督為何把未來對全人類的審判比作挪亞時代對“所有”人的審判 (太24:37-39;彼後3:3-7)? 一個對挪亞時代的部分審判也就表示將來的審判也是部分性的。
- 上帝也就一而再地沒有遵守祂的諾言,祂說永不再用洪水淹沒大地(創9:11-16),可是自此以後又發生過無數次的局部性洪水。
- 聖經用特別的字眼來敘述挪亞的洪水,即希伯來文מכּול(mabbul)和希臘文κατακλυσμός (動詞 κατακλύζω)。 相比之下,用於描述普通局部性洪水的有希伯來文שׁטף(sheteph)、בחך(nahar) 、נ חל(nachal)、זךם(zaram),及希臘文πλημμυρα(plēmmura).
歷史上對大洪水的解釋
羅思修有許多前後不一的地方,其中之一是對教會先賢的選擇性引用。 我在第三章(“歷史上對創世記1-11章的解釋”)中談到,羅思修認為教會早期領袖大多相信創世記第一章裡的“日”是指一段長時間,我已經指出他的這一宣稱是錯誤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教會先賢對局部性洪水(這是羅思修完全支持的立場,GQ : 17-18)的看法,以及羅思修是如何處理的。 文獻顯示, 教會早期的多數領袖, 特別是特土良(Tertullian)、偽修斯(Pseudo-Eustatius)、普羅科皮烏斯(Procopius),及下表中列入的其他人物,都接受全球性大洪水。5希臘哲學家(包括柏拉圖,但色諾芬例外) 因為持有局部性洪水的思想,遭到許多教會領袖的強烈抵制。
表 8.1:古代作者對挪亞洪水之規模的見解6作者 |
日期 |
大洪水的範圍 |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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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 |
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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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洛 |
約前20 - 約50 |
|
X |
Abraham, 41-44 |
約瑟夫 |
37/38 -100 |
X |
Antiquities, 1.3.4(1.89) |
|
賈斯汀烈士 |
約100-約165 |
X |
Dialogue, 138 |
|
安提阿的提阿非羅 |
作於180前後 |
Autolycus, 3.18-19 |
||
特土良 |
約160-約225 |
X |
Pallium, 2; Women, 3 |
|
納先祖斯的葛列格里 |
330-390 |
X |
2nd Theol. Orat. 18 |
|
約翰金口 |
374-407 |
X |
Genesis, 25.10 |
|
奥古斯丁 |
354-430 |
X |
City 15.27 |
所以如果羅思修要前後一致地引用教會先哲做為論證的權威, 他就應該也有義務支持一場全球性的洪水。
另外一位支持全球性洪水的是加爾文7:
“‘洪水有四十天之久’,等等。 摩西為了表明全世界都被淹在水裡,反復陳述這一事實,不惜筆墨。”8
羅思修(GQ : 11)模仿反創造論者,如叛教者羅恩•納穆博斯(Ron Numbers)的說法,9稱洪水地質學是喬治•麥克裡迪•普拉斯(George McCready Price, 1870-1963)發明的一套近代謬論。 普拉斯是一位基督複臨安息日會的會友,曾在1910年代和1920年代寫過許多書,批評進化論和 漫長年代論,維護全球性洪水的說法。 羅思修評擊魏德孔(Whitcomb)和 莫里斯(Morris) 10, 說他們公然抹殺普拉斯在洪水地質學上的貢獻(GQ:89), 其實他們在著作裡提到普拉斯許多次。 羅思修甚至將聖經創造論和洪水地質學歸因於“安息日會的女先知(艾倫∙懷特,Ellen White)”通過喬治•麥克裡迪•普拉斯傳遞的異象。
但是一些現代主要創造論機構的創始人,都說當他們開始自己的事工時,從未聽過普拉斯這個人,然而根據聖經的教導,他們都採納了六天創造和全球性洪水(也就是洪水地質學)。11就像泰瑞•莫騰森(Terry Mortenson) 在他的博士論文裡指出的,在十九世紀初期, 聖經地質學家早在 普拉斯以先就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請參照本書第三章)。 此外, 普拉斯和懷特把創世記1-11看為真真確確的歷史,和聖經地質學家及幾乎所有的早期基督徒一樣。 因此即使羅思修對普拉斯的看法是正確的,他認為抹黑普拉斯就足以反駁創造論,那可是大錯特錯了—— 這是典型的血統邏輯。
雖然羅思修這本書帶有如此嚴重的邏輯錯誤,另人驚奇的是它竟然得到了基督徒哲學家莫蘭德(J. P. Moreland)的擁護,莫蘭德通常是很善於發現這方面的錯誤的。 (也許有人會懷疑他到底讀了這本書沒有。 正如在引論中提到的,他並不是第一位沒有先讀過就擁護羅思修著作的人。12)
羅思修期待別的作者在參考書目中歸功給先人,但是對自己卻沒有如此的要求。 當羅思修在他自己的書中論及所謂的局部性洪水的證據時(GQ第十八章), 給讀者的印象是,這些觀念源於他自己。其實,他的全部(或者說幾乎全部)論證都可能是從十九世紀的局部性洪水宣導者抄來的, 對此他卻隻字不提。
這些人中最有影響力的是公理會 (Congregationalist) 福音派神學家 約翰∙派∙史密斯(John Pye Smith, 1774-1851)。他在1830年代後期寫了兩本書,宣導大洪水是局限于美索不達米亞山谷(也就是今天的伊拉克)。13福音派起先排斥這種言論,但昨天的異端最終成了今天的正統(這種現象在教會歷史中太常見了)。 直到今天,局部性洪水的支持者們還在一成不變地重複著派∙史密斯的論點。
詹姆斯•赫頓 (1726-97)
蘇格蘭人詹姆斯•赫頓(James Hutton)常常被人稱為“現代地質學的創始人”。 地質學上的長期漸變信條就是由他率先提出的。其實他並沒有受過地質學訓練,而是學醫出身。他起先改行從事農業,多年後才對地質學產生了興趣,寫出了一本《地球理論》 (1795)。他在書中提出一種理論,稱大陸被逐漸地、持續地腐蝕沖刷,隨河流進入海底。 海底的沉積物漸漸硬化,又被地球的內熱抬升而成為新的大陸,新大陸又被漸漸腐蝕而沖入海中。 本著這樣的緩慢性、週期性過程, 赫頓說他看不出地球有“開端時的遺跡”。
赫頓的偏見是非常明顯的。 早在1785年,他還沒有去考察證據,就宣稱:
“地球過去的歷史必須用今天可以看到的正在發生的事件來解釋……不能用地球上的自然力以外的力量,不能引入不明就理的作用力。”14
赫頓解釋岩石的原則並非在反駁聖經有關創造和大洪水的教導, 而是武斷地拒絕將聖經的教導看作可能的解釋。
查理斯•賴爾
律師查理斯•賴爾(Charles Lyell, 1797-1875)在1830年代發表了他的三卷著作 《地質學原理》,把赫頓的觀點變成了地質學的教條。賴爾發揮了赫頓的想法,堅持認為地球上的地質現象可以、也必須用緩慢漸進的過程來解釋;侵蝕、沉積、地震和火山活動都是以我們今天所觀察到的速度和力度運行的。 他排除任何區域性或全球性的大災變。 他假設地震、火山和洪水在過去發生的頻率和平均力度與今天大致相同。到了1840年代, 他的看法變成了地質學上的權威范式。
賴爾的理論是出於反聖經的哲學性假設,其中的偏見和不科學,甚至為某些現代進化論者所承認。而當年的“災變主義者”(那些相信大洪水災變的)才是以實驗為根據的科學方法的追隨者(雖然他們多數不相信全球性洪水是造成大多數沉積岩層的原因,而且也相信地球比聖經記載的要古老) 。 進化論領袖斯蒂芬•傑•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 1941-2002)寫道:
“查理斯•賴爾的職業是律師,而他的書是有史以來的代言人所寫的最為出色的精品之一…… 事實上, 災變主義者要比 賴爾更具實證心態。 地質紀錄似乎紀錄到了災變:岩石破裂扭曲,整個動物群體被毀滅。 為了規避這些直觀現象, 賴爾將他的想像強加於證據上。 他辯稱,地質記錄是極不完美的,所以我們必須在其中插入我們所能合理地推測但不能眼見的東西。當時的那些災變主義者是強硬的實證主義者,而非盲目的神學衛道士。”15
十九世紀初期的那些忠於聖經的“聖經地質學家”比古爾德所提及的古老地球災變主義者還要注重實證 (見第三章)。 但是身為無神論者的古爾德不想提起他們,也許根本不知道他們的存在。
關於賴爾的偏見,一個有名例子便是他決定忽略目擊者關於尼亞加拉瀑布侵蝕速率的描述,發表了一個不同的數字,以符合他的目的。16
用“均變論”這個標記來描述 賴爾的方法,是偉大的歷史學家兼科學哲學家威廉•惠威爾(William Whewell, 1794-1866)所創始的。 他也發明了“災變論 ”一詞,以指代賴爾之前占主導地位的古老地球理論。
使徒彼得預言均變論偏見
彼得在彼得前書3:3-7裡就預言會有排斥全球性大洪水的先入之見:
“第一要緊的,你們要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欲出來譏誚, 說:‘主要來臨的應許在哪裡呢? 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他們故意忘記,就是從太古憑上帝的話有了天,並從水而出借水而成的地; 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 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赫頓可能是一位自然神論者,17意思是說他相信有一位創造的神明,但是祂在創造之後就不再用任何神跡幹與受造界。 他的神明就像是一位鐘錶匠,他造了一快手錶,擰緊發條,然後讓它按照設計好的方式去運行。 有人針對最近出版的兩篇赫頓傳記,作出如此評論:
“十八世紀的蘇格蘭自然哲學家詹姆斯•赫頓是一位自然神論者。 他的神學觀念使得他面對著‘一望無際的時間深淵,頭昏目眩’”。 18
所以,正如彼得所預言的一樣, 赫頓並沒有否認創造,19但主張自從萬物在未知的過去受造以來,一切都按照固定的速率進行。 赫頓的宣示應驗了彼得的預言:嘲笑者故意忘記洪水的審判。
羅思修的一些支持者,如愛家協會的詹姆斯•多布森( James Dobson)博士,似乎相信全球性大洪水有壓倒性的聖經根據,但是沒有看 出 這一立場和億萬年的論點不一致。 一場全球性的大洪水可以在一年之間埋下厚厚的充滿化石的沉積岩層,這就化解了很多支持億萬年的所謂地質“證據”。 這也正是赫頓和他的追隨者想要規避的, 億萬年的思想是否定大洪水的邏輯結論。 所以,接受化石記錄是經過億萬年形成的,也就抹殺了大洪水的證據。羅思修相信大洪水局限于美索不達米亞,這在邏輯上比多布森等人更自洽。
地質進化論啟發了生物進化論
為了更好地瞭解羅思修如何會為了貌似科學的理由而否定挪亞洪水的全球性,我們需要檢驗一下他的地球歷史觀的淵源。 時常,被誤導的信徒只專注于有機進化論,而忽略了傳統上被接受的地質進化論同樣地攔阻聖經的資訊。 其實古老地球的地質學正是達爾文理論的基石。
達爾文和均變地質學
對達爾文影響最深的著作之一,是一套被他帶上貝格爾(Beagle)號探測船的書,即查理斯•賴爾的《地質學原理》。 該書鼓吹緩慢漸進、歷時億萬年的地質過程, 否認全球性的挪亞洪水。
賴爾說服了達爾文, 結果是達爾文在緩慢漸進的地質學過程上又接上了緩慢漸進的生物學過程。 譬如,他說山脈是千萬次小規模隆升而形成的。 公共電視臺(PBS)的《進化論》系列片第一集,就描寫達爾文宣告,“時間,不可思議的時間管道,是問題的關鍵”, 並辯稱,如果細微的改變在漫長的時間裡可以拱起高山, 同樣細微的改變經過長時期的積累,也可以在動物體內形成全新的結構。
既然赫頓啟發了賴爾,他也就間接地影響了達爾文。 不僅如此,正如第七章裡“自然選擇”一節所指出的, 赫頓也許對達爾文在生物學上有過更直接的影響,他早就提出了自然選擇是一種創造性力量的理念。
不僅是達爾文,還有許多當時在教會裡有影響的人士,如約翰∙派∙史密斯(如上), 也降服於均變論思想。 甚至一些反進化論的領袖們也已向漫長時間投降, 譬如劍橋大學地質學教授、達爾文的導師亞當⸱塞奇威克(Adam Sedgwick, 1785-1873),以及他在牛津大學的同行威廉•巴克蘭(William Buckland, 1784-1856)。 更糟的是,他們也都是被按立過的神職人員,以至於群眾因為對他們的信任而遭到欺騙。
進化論地質學影響了羅思修
羅思修公然引用傳統進化論地質學的結論,做為“證據”來反對全球性大洪水(GQ第十八章)。 在整本《創世記問題》中, 羅思修羅列一般地質學家所使用的傳統的同位素年代,將之當作福音一樣的真理, 並圍繞著這些年代構建起他自己的神學猜想。 在實際運用中,這種年代鑒定方法帶來普遍性的問題,21包括無數的破綻、矛盾、主觀的選擇使用,20等等( 請看第十二章)。
在第一章裡,我提到羅思修既想吃掉他的科學蛋糕,又想繼續擁有它。 在談到天文學裡的漫長年代時,他借助於有關“科學”的多數者意見來反對年輕地球論者;但在生物進化論上,他又與多數生物學家的意見衝突。
羅思修對待傳統的進化論地質歷史學的態度,也是如此。 他一邊排斥一種生命形式可以轉變成另一種生命形式(即進化生物學),一邊又很明確地接受進化論關於化石順序的解釋,即化石順序代表億萬年間生物型態的演替。 然後他試圖將創世記第一章裡的事件圍繞著“地質歷史”編織起來。 如此一來,頗具諷刺意味地,羅思修做了他自己所譴責的事(GQ:第十六章):
“但是,因為聖經具有和人類世世代代溝通的能力,許多釋經者傾向於把太多當時的科學知識讀入經文中。”
注意, 從下面的引文中可以毫無疑問地看出,羅思修相信一個緩慢進化的地球,地球上的生命型態在漫長時間內依次出現, 然後 又依次消失 (滅絕):
“隨著陸地面積的增長和地球自轉速度的減緩,侵蝕的速率也有所改變 (在過去的四十億年中,由於地球、太陽和月亮之間的潮汐作用,地球自轉的速度減至最初的大約三分之一) ” (GQ:第二十七章)。
“地質研究表明海洋生物的確是所有生物中最早出現的。 ” (GQ:第二十九章)
在這方面,羅思修的立場和標準的進化論者沒有兩樣。在談到生命起源的理論時,他也只是淡淡地以“上帝就在幕後”的概念把自己的觀點和標準的進化理論區別開來:
“從38.6億年前到35億 年前, 地球遭受了幾十次大沖 擊(比如與小行星碰撞),每一次都導致生命的完全滅絕。在這3.6億年中,生命起源、滅絕、再起源,似乎多達五十次(GQ:第四十章)。 ”
顯然,羅思修的立場是人們通常認為的神導進化論和漸進創造論的混合。
正如我在第一章裡指出的,羅思修既然把進化論地質學認作無懈可擊的真理,他實際上把解讀和事實混為一談了。 羅思修的讀者得到的只是一面之詞,對於傳統進化論地質學在構建化石順序的過程中所需要的大量解釋,羅思修的讀者連一星半點也無從得知。
譬如,他沒有告訴讀者,在地球上任何一個地方,都只能找到一小部分的層迭化石,22而且從“時間”上看,化石的位置經常跨越不止一個地質時期。23這還不包括眾多的發現於“錯誤”地層的化石,24不論是否有獨立的證據來支持,這種現象一定會被解釋為再次沉積。在第十二章裡我將論證,其他的支持古老地球的所謂“證據”,可以在聖經記載的創造/墮落/洪水模型中得到更圓滿的解釋。25
羅思修聲稱海洋化石的沉積比挪亞洪水要早數百萬年(GQ:154),這正是問題的關鍵!羅思修必須試圖把大洪水淡化為局部性或區域性事件,因為既然他接受了進化論地質學及其時間表,就不容許他承認大洪水是造成世界各地化石沉積的一個主要因素!
毋庸置疑,羅思修認為,局部性洪水的立場使得聖經對科學家和知識份子來說更為可信。羅思修還使用株連手法 ——抱怨一個聲稱發現“方舟”的電視紀錄片為懷疑者提供了一個方便的攻擊目標(GQ:165-167)。 他明顯的意思是所有這些都是支持全球大洪水的人士造成的,儘管主張全球性大洪水的主要組織已經否認有關的“發現”。 26許多全球性大洪水的支持者甚至同意羅思修的說法,認為方舟不會被發現,因為方舟的木材很可能已經被用來做建築材料了。 所以這樣的見解並不僅限於主張局部性洪水的人。
硬說聖經教導局部性的洪水,不僅不會使非信徒認為聖經可靠,反而會遭到蔑視。 他們很容易看出,這是回避經文直白的意思,為的是讓懷疑者在理性上更容易接受聖經。27如前所述, 妥協的做法在達爾文的時代就失敗了, 我們沒有理由預期妥協的命運在今天會好到哪裡去。
不合經文的偽論證:洪水在地理上的局部性和人類學上的普世性
羅思修否認全球性洪水的主要動機是為了維護數十億年的歷史,因為他想要將聖經套入“科學”。在有關創造的“日”方面, 他忽略或是扭曲聖經經文來符合他的“科學”理念。 但是他仍然宣稱他相信一個“普世性”的洪水,因為他相信所有的人類(除了挪亞一家)都被洪水消滅了。由於當時人們並不是遍佈在整個地球上,而是根據他的說法(GQ:148),“人類只在一個區域定居”,即美索不達米亞。
“全部”並不都是表示“全部”?
聖經明確地教導,全球都被水淹沒了 (見上文 “全球性挪亞洪水的聖經依據”), 對此羅思修用一些經文如創世記41:56和列王記上10:24來回應。在那幾處經文中, 全球性的字眼被用於描述一個地理區域,羅思修辯稱在關於大洪水的經文中所使用的全球性字眼也是一樣(GQ:146-147)。 只要略加思索就可以顯示這是錯誤的推理,用在別處的時候算是糟蹋聖經。 按照他的邏輯,聖經裡每當提到神是全地的創造主,其真正的意思是,神只創造了中東。
人們也一定會疑惑,使徒彼得將大洪水比做將來審判世界的烈火,究竟是什麼意思(彼後3)。 他是說世界只有一部分會被耶穌再來所影響嗎? 依照羅思修的推理,人類只要遠離巴格達就可以逃離要來的審判? 當然不行。 雖然“所有”在某些聖經經文中不能按照字面解釋為“所有”,但這並不表示在整本聖經中都是如此。除了成為人的神,耶穌基督, 確實是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並且虧欠了神的榮耀(羅3:23)。 耶穌確實知道所有人的心(約2:24-25),並且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給了祂(太28:18)。
所以, 羅思修再一次不正當地擴展了一個詞語的內涵。28正如前面“對普世性字眼的強調”一節中所展示的,重要的不僅在於經文中使用了“所有”這個詞, 而且在於它的一再使用, 並且它的意義被其他表示普遍性的詞語所強化(如“天下”和“鼻孔有氣息的生靈”)。 希伯來文和任何其他的語言一樣,在對大洪水的敘述中,反復是強調“所有”的字面意義的一種方式。
“全世界”人口調查
路加福音 2:1記載: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
根據這句話,一些鼓吹局部性洪水的人就爭辯說,因為並不是全世界都報名上冊,所以洪水淹沒整個世界也並不需要包括整個世界。這種邏輯的問題在於:
第一,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創世記6-9章非常強調“所有”這個詞,與這句經文及羅思修引用的其他經節是不一樣的。 第二, 即使在路加福音2:1裡,也沒有必要認定“所有”這個詞是有限的,其實“世界”這個詞才是有限的。 這一節的希臘文是ττάσαν τήν οικουμένην (pasan tēn oikoumenēn),翻譯成“世界” 的希臘詞根是 οικουμένη (oikoumenē), 英文“ecumenical”(普遍的)既由此而來。 希臘文學者承認,在新約和當時坊間的希臘文學著作中,oikoumenē通常只用來指代“羅馬帝國”。 29 所以該撒亞古士督確實曾下令調查整個oikoumenē(即全部羅馬帝國)的所有人口。
挪亞的眼界有限?
我已經表明,創世記在關於大洪水的記載中反復強調“所有”和“都”,一切企圖淡化這一點的做法都是錯誤的。 但是羅思修也爭辯(GQ:146)說,如果僅從挪亞的視野觀察,可以解釋成一切事物都被水淹沒了(創7:19)。
事實上,聖經所描述的淹沒山嶺的大洪水是從神所看見的角度而不是從挪亞的角度。 神,不是挪亞,要看到所有的山嶺被水淹沒,這樣才能達到祂毀滅所有陸棲生物的目的。 況且神不會被距離、雲層、大雨、霧氣或者地球的曲度所限制。30
聖經的經文所披露的訊息是挪亞從方舟的窗子裡所看不到的,譬如,“所有天底下的高山都被淹沒了” (創7:19),並且所有的鳥類和其他陸地動物都死了(創7:21-22)。 挪亞也無法觀察到淵源被閉塞(創8:2)。 這樣的訊息都是描寫神所看見的,而挪亞只能經過神的啟示才能知曉。
大洪水之前人類的分佈
羅思修假設所有大洪水之前的人類,即亞當夏娃的後裔,只住在中東 (GQ:147-148) 。 因此,一個區域性的洪水就可以把他們全都毀滅了 —— 只有挪亞一家存活。 但是這種人類分佈理論有問題,我們在下一章中將深入討論。
“神怒氣的界線”
這是 GQ第七章的標題。 羅思修宣稱罪的污穢只會波及一個人的子孫、他的“有魂的動物”、物質財產和他所居住的土地(GQ:140)。
羅思修援引對迦南的征服來支持他的宣稱,但沒有指出具體的經文。羅思修唯一明確提到的經文是出埃及記21:28-19(該處提到一個人的公牛觸死了一個人),和利未記20:15-16(該處提到人和動物性交)。
這兩處經文都不足以支援羅思修的普遍性結論。 在關於征服迦南的段落中,他的最後一句是“例如,無論多少罪惡也不至於影響到昆蟲和細菌的行為”。 但是從聖經對征服迦南的記載中並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要說絕對沒有昆蟲、蠕蟲或是細菌在征服迦南的過程中死亡(或者說其行為沒有受到影響),這不大可能 。當時城裡所有的牲畜都被宰殺,甚至全城被殺之後又用火焚燒,像在艾城和夏瑣 (書8:19,28與11:10)。
羅思修有關罪的學說,是他腦子裡自己發明的,不是聖經的教導。 在同一頁裡往下看,他承認有昆蟲、植物、病毒、細菌、 等等,因神的審判而死,但是緊接著他就作出一項既沒有聖經憑據又不合邏輯的宣稱:“雖然它們並沒有被罪玷污,但拯救它們是不切實際也沒有必要的”。 如果全能的上帝想要拯救它們,自然是輕而易舉的事,所以這些生物的死亡一定是上帝對罪人實施審判的一部分,是被罪人連累的。
按照羅思修的理論,既然亞當的子孫從未擴張到美索不達米亞山谷之外,所以亞當的罪就沒有污染到大地其他的地方。 譬如,由於人類從未到達南極洲,他們就沒有玷污到那裡的帝企鵝,所以洪水也沒有必要淹沒那個區域(GQ:144)。 但是這樣的說法忽略了亞當統管著所有被造物的事實(創1:28)。 所以,當亞當犯罪的時候, 其效果是宇宙性的,以至於“所有被造的”都被敗壞所轄制(羅8:20-22)。 因此神用洪水淹沒全世界是合理的。
“淹沒”真的意味著“淹沒”嗎?
創世記7:19-20強調大洪水淹沒了全球:
“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
但是羅思修強辯 (GQ:149):
“翻譯成‘淹沒’的希伯來文動詞是 kasah 。 這個字有三種可能的定義:‘存留在上面’、‘在上面流過’ 或是‘落在上面’。 區分這三種定義是很重要的。 kasah可以解釋成積水比山頂超出二十呎; 或是表示這麼多的洪水暴發性地流過高山;或是這麼多雨水降落在山上。 經文的背景沒有明確地提示應該選擇那一種意思。 其實對於理解‘淹沒’的效果來說,這種選擇本身沒有多大意義。三者中的任何一種情況都能保證完全的毀滅,沒有倖存者。”
這裡羅思修又在莫須有地擴展一個詞的內涵。 是的,kasah (כּסה)可以有羅思修所說的意思。 但是在摩西五經裡,它的壓倒性的意義是“淹沒”或是“掩蓋”,沒有別的意思。在有關大洪水的記述中,它和另外一個希伯來動詞גבך (gabar,譯作“淹沒” 或“漲起”)並用。
在這個背景中kasah 的意思只能是“淹沒”。 當和“漲起”合在一起時, 不可能有其他的意義。 動詞“漲起”和 “淹沒”都是瓦烏連續時態,所以它們按時間順序推延。 就是說,水先漲起,然後淹沒大地。 此外,動詞 gabar (漲起)前面有副詞 מלמעלה (milma‘elâ , 往上)修飾, 進一步指出水先漲起然後淹沒了大地(BDB:751-752),而非羅思修的所解釋成的“在上面流過”或是“落在上面”。 31
希伯來原文中沒有“高”這個字嗎?
數年前, RTB(羅思修的機構“信仰的理由”)曾銷售他關於大洪水的錄音,32 其中有他對創世記7:19的評論。羅思修明確地宣告說:
“如果你要明白科學的細節,你就必須讀希伯來原文。 讓我們看原文:‘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高’這個字在原文中沒有, 根本沒有。 今天它出現在幾乎所有的英文譯本中,但是在翻譯成其他文字時, 這個字並不一定都有, 因為希伯來文裡沒有。 所以你可以拿出你的聖經,把‘高’字刪除。 我不建議你在讀聖經時把‘高’字都刪掉,但在這個例子裡,刪掉是有很好的理由的:因為它在希伯來原文裡沒有。 ”
這裡羅思修六次 揚言 “高”字在創世記 7:19的希伯來原文裡沒有。 當然,除非一個人對事實很有把握,他不會作出如此的宣稱。 然而他卻是完全錯了。 標準的希伯來文本, 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如此記載(從右往左讀):
אֲשֶׁר | הַגְּבׄהִ֔ים | כָּל־הֱהׇרִים֙ | וַיְכֻסּׄוּ |
’asher | hagevōhîm | kol he hārîm | waye kussû |
which are | high | all the mountains | and were covered |
就是 | 高 | 所有的山 | 被淹沒了 |
這裡非常明確,hagevōhîm這個字( הבג的陽性多數,前面加定冠詞ה)是實實在在地寫在了經文中。 所有聖經版本的翻譯者,都絕對正確地將這個字放了進去,但是羅思修不懂希伯來文(或者也不懂他在這個宣稱中提到的其他語文)。 他不僅大錯特 錯,而且還誤導基督徒們將一個字從神默示的話語中劃掉(摧殘聖經)。
後來有人指出羅思修的錯誤,他只好將這個錄音收回。 否定經文的本義是很冒險的!
在 GQ:148-51裡羅思修有一段論述“高山”的文字。 他承認“高”這個字在經文裡有, 但是仍然試圖淡化“高山”的高度。 他宣稱方舟擱淺在阿拉臘山脈的低山丘陵上。 然而這種說法忽略了挪亞在方舟擱淺後等了70天才看見山嶺。經文提到這與洪水的消退有關(創世記8:4-5)。
洪水前的地理名稱
在GQ:148裡,羅思修又犯了一個錯誤,他堅稱聖經提到的洪水前世界上的主要地理結構與洪水後的中東地區是一樣的(提示洪水的局部性)。 這頂多只能算是從沉默中尋找證據。如果人們對洪水前的地名做仔細分析,就會發現聖經中對其位置的描述很不具體,因此無法正式地用來論證同一個地點在大洪水前後都存在,更不用說是不是在中東了。
例如,許多人困惑於創世記2:14裡提到的底格裡斯河( לקףחChiddeqel )和幼發拉底河(תךפ perath),認為它們就是今天的同名河流。 這也是為什麼羅思修和許多人一樣,認為伊甸園在美索不達米亞。 然而創世記2:10以下的整段經文所描述的是一條河分成四條。再者, 基訓河(創世記2:13)不可能從今天的美索不達米亞流出,然後環繞今天的埃塞俄比亞 ( שףפCush)。
這表示伊甸的地形和今天的美索不達米亞不一樣。 不難理解,一場全球性的大洪水可以完全將大地的地形重新排列。 馬丁路德認識到這一點(但低估了改變的規模):
“因此我們不能猜想這些河流的源頭在今天還和當時一樣;但是地球的情況還是一樣的,今天仍然生長著樹木、青草、等等。 如果你將這些和墮落前的受造界相比較,地球被造時要富饒得多,今天這些好像是殘枝敗葉。所以這些河流也像是廢墟, 肯定不在同一個地方了;更談不上同樣的源頭。”33
奥古斯丁似乎也意識到地理改造的可能性。 他設問滋潤全地的霧氣(或譯作泉水)後來怎樣了 (創世記2:6),他的回答是世界自創世以後已經改變了。34
對於大洪水前 後 相似的地理名稱,一個簡單的解釋是:
“在近代史裡,我們看見英國殖民者在北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所修建起的新城鎮,往往被賦予熟悉的故鄉地名,如利物浦、 漢彌頓、牛津、雪菲爾和布萊頓。 同樣地,大洪水的倖存者用自己熟悉的名字稱呼洪水後的地理結構。”35
聖經以外的洪水傳說
為了維護他的局部洪水觀念,羅思修也提出一些其他的似是而非的說法。 其中之一是,一個文明離開聖經中的聖地越遠,當地的大洪水傳說就越不像聖經的記述(GQ:171)。羅思修並沒有為他的宣稱提供任何文獻支援, 也沒有說明這對分辨局部性洪水和全球性洪水有什麼幫助。 主張全球性洪水的人接受聖經中關於巴別塔的教導,即方舟上的倖存者的後代在上帝變亂人的口音之前遷徙到了巴別。 所以巴別才是中心點,如果說一個族群離開巴別越遠,其中流傳的方舟故事和創世記記載的分歧就越大,這倒可能有道理。
然而這樣的模式並不存在,相反的看法在事實上卻有據可循。 所以,認為離發源地的地理距離是導致歷史故事分歧的唯一因素,這未免太過簡單。尼爾森(Nelson) 36 搜集了全世界有關洪水的傳說,並且參照聖經中關於大洪水的記載的十二個要點對這些傳說進行了評估。如果羅思修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人們離中東越遠,當地的傳說中就越缺少這十二個要點。 然而,除了 亞述-巴比倫的敘述, 人們根本看不到如此的模式。 許多時候是剛好相反。 舉例來說,附近的敘利亞、波斯和小亞細亞的傳說在聖經的十二個要點中,只有三至六點相同;而遠處的印度、加拿大(印第安人克裡部落)、背風島和夏威夷群島的傳說有六至七點和聖經記載相同。
方舟的目的
最後,羅思修告訴我們,雖然方舟在一場 (所謂的) 局部性洪水中並非必需, 但方舟的建造是為了讓挪亞有一個平臺來講道 (GQ:164-165):
“第一,當神施行審判時, 祂會提供充分的預警。 祂會差派一個發言人,一位先知,並且給那位先知一種平臺使人可以聽到他。 對於洪水前的居民來說,挪亞就是那位先知,而方舟四圍的腳手架就是他的平臺。”
這最多不過是羅思修的想像! 我奇怪,聖經中曆世歷代的先知中,為什麼從來沒有一位元還需要某種特別平臺來傳講資訊?更不用說一個耗費這麼多勞力來建設的平臺! 當然, 聖經指出了方舟真正的目的——為了拯救陸棲脊椎動物和挪亞一家,使他們免遭洪水覆滅(創6:18-22,7:23, 8:1)!
全球性大洪水的科學證據
大洪水的證據分為兩部分: 第一, 符合快速沉積的岩層特徵;第二, 提示層與層之間時間短暫的特徵。
聖經地質學家喬治⸱費爾合穆 (George Fairholme ,見第三章)指出,今天有許多乾涸的山谷,它們的形成一定需要大量的水,比今天在穀底所見到的水要大許多。這些峽谷相互連接,形成網路,提示它們是在大致相同的時間形成的。 他也查看了懸崖、海岸和尼亞加拉大瀑布的侵蝕,結論是:侵蝕大約是在五千年前開始的。

費爾合穆也指出那些今天稱做多層樹木化石(見照片)的現象,認為這些化石顯示岩層是快速沉積而成的。 他還注意到侵蝕特徵的缺乏和化石中保存的一過性印跡,譬如波紋印記,這些都提示層與層之間沒有很多的時間。費爾合穆的研究反駁了賴爾(Lyell)的均變論和庫維爾(Cuvier)的多次災變論。 後兩種觀點都和聖經的記載相衝突。
要充分理解費爾合穆論點的力度, 試 想想今天的大部分地表,比如大峽谷周圍的地區,是如何因侵蝕而崎嶇不平。 雨水、溪流和江河不斷地加深著溝渠、峽谷和山谷,但峽谷內被暴露出來的岩層通常是筆直而且相互平行的。 均變主義者宣稱這些岩層的沉積間隔著億萬年的時間。 但如果每層的頂面都曾暴露了億萬年,那麼每一個層面都應該像地表一樣崎嶇。 舉例來說, 大峽谷裡面,科科尼諾砂岩迭置於赫密特葉岩之上, 兩層之間的接觸面既平且直,但它們之間據說有兩百萬年的間隙。 葉岩是柔軟岩石,若真曾被暴露在風雨中數百萬年,受侵蝕的程度應該很嚴重。37
費爾合穆是一個很好的列子,證明洪水地質學的歷史比喬治•麥克裡迪•普拉斯要早許多,不管羅思修和其他一些人如何宣稱。
龐大的砂岩沉積層
大峽谷的科科尼諾砂岩的平均厚度是315英尺(96米),峽谷以東也是相同的砂岩,總面積有200,000平方英里(518,000平方公里),因此總體積至少有10,000 立方英里 (41,700立方公里) 。38
這層砂岩曾一度被認為是經風吹而成的,最早的時候是大漠裡的沙丘。這樣說的證據是傾斜的交界面,稱為交錯層理。 然而, 傾斜的角度取決於“休止角”,就是一堆顆粒狀物質可以維持的最大坡度。 研究表明,這裡的角度與水下的沙丘吻合,而與空氣中的沙丘不合。

如圖8.2所顯示的,流動的水可以造成水下沙丘。 水將沙粒從沙波的背後揚起,越過波峰,然後在沙波的前面滾下。 隨著沙波往前推進, 翻滾的沙粒將之前的下坡面埋在了底下,但是這些斜面以交錯層理的形式被保存下來。 沙波的方位顯示水流的方向。科科尼諾沙岩的岩床在有些地方厚達30英尺(9米)。40 計算顯示,要形成這些岩床,沙波的高度至少需要有60英尺 (18米),水深大約有300英尺(90到95米 )。 而水流速度必須高達每秒3 - 5.5英尺(0.95 - 1.65米),即每小時2 - 4英里。 考慮到砂岩構造的龐大規模, 所需要的快速水流的流量令人驚竦 - 這正是大洪水可以做到的!41岩床的上下都沒有侵蝕造成的溝渠,顯示砂岩的沉積發生於它下面的地層形成之後不久,並且它上面又很快迭上的新的沉積物。
在澳洲最大的城市悉尼附近,也有一層廣為人知的龐大砂岩構造,叫做霍克斯伯裡(Hawkesbury)砂岩。 其厚度有330英尺到660英尺(100到200米), 東西方向160英里(250公里), 向北延伸1200英里( 2000公里)。 而且其中也有巨大的交錯層理。麥考瑞(Macquarie)大學地球科學院的資深講師派翠克⸱科納甘(Patrick Conaghan)博士提出,這層砂岩的形成是由於一股高達65英尺(20米)、寬達150英里(250公里 )的洪流從北邊急速而來,沉積下了數以噸計的沙泥。42 好大的波浪! 同樣地,這麼又寬又厚的沉積層只有災難性的大洪水才能解釋。43
大洪水的可能機制
板塊構造學
多數地質學家相信地球上曾經只有一塊陸地,後來發生了崩解。從中分離出的較大的碎片形成了今天的各大洲。 這種說法有以下幾條依據(下一節將說明,該理論不一定以進化或均變為依歸): 44
- 大陸形狀上的契合 (把大陸架也考慮在內)。
- 大洋兩側化石類型的相關性。
- 沿大洋中脊兩側的火山熔岩中存在著與大洋中脊平行的、如斑馬線般有規律的磁極翻轉帶,提示海底自大洋中脊向外擴張。
- 地震學觀測被解釋為以前的海洋板塊現在進入了地球內部。
多數地質學家用板塊構造理論來解釋這些現象 (CAB; 第十一章) 。 根據該理論,地球表面是由堅硬的板塊鑲嵌而成,鄰接板塊之間不斷地發生相對移動。 板塊的邊緣會因三種橫向運動而變形:擴張(開裂、離散)、轉換斷層(沿著斷層線水平滑移)、壓縮(主要是潛沒,即一個板塊俯衝進入另一個板塊之下):
- 當海底沿裂縫分離時,便出現擴張。
- 當一個板塊沿另一板塊水平滑移時,便出現轉換斷層 (例如加州的聖安德莉亞斯斷層)。
- 當一個板塊潛入另一板塊之下時,便出現壓縮變形,例如日本下面的太平洋板塊和中美洲下面的科科斯板塊。再者,當兩個大陸板塊互撞而產生一排山脈時也出現壓縮變形,例如印度-澳洲板塊和歐亞板塊衝撞而形成喜馬拉雅山脈。 火山常常在潛沒區域形成。
災變板塊構造學 (CPT) 45
鮑嘉翰(John Baumgardner)博士在新墨西哥州的阿拉摩國家實驗室工作時,用超級電腦類比了地幔中的過程,顯示板塊運動能夠自發產生,而且進行迅速。46 他的模擬被公認為全世界最好的板塊構造學三維超級電腦模型。47
鮑嘉翰的模型以大洪水前的一個超級大陸做為起點。 與均變論模型的起點不同的是,前者假定海洋板塊各部的溫度一直保持和今天一樣,而鮑嘉翰的模型則增加了超級大陸的海岸線以外的低溫岩石的比例。因為這些岩石較冷,其密度就比下面的地幔大, 在大洪水發動的那一年開始下沉。
但是它下沉的速度何以能比今天海洋板塊的潛沒更快呢? 答案在於一項實驗室發現,顯示組成地幔的矽酸鹽物質,在地幔的溫度和壓力下,會變得異常脆弱,其鍵能降低至常溫下的十億分之一或更弱。 如果一塊冷岩石的體積夠大, 它會對周圍的地幔造成足夠的壓力,以至於使地幔中的石質變得脆弱,進而使冷岩石下沉更快,對周圍地幔的壓力也變得更大,地幔中的石質被進一步削弱。 不僅如此,當冷岩石下沉得越來越快, 被削弱的石質的體積也越來越大。 很快地,高密度冷岩層的下沉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數公里,比今天板塊下沉的速度快了十億倍。 這叫做失控潛沒。
下沉中的海底會把其餘的海底板塊像輸送帶一般地一併拖下, 並推動地幔物質,在整個地幔中引發大規模的運動。 然而,隨著海底的下沉並快速潛沒於鄰接的洪水前超級大陸之下, 其餘的地殼會因巨大的張力而破裂,洪水前超級大陸和海底都被撕開。
這樣,海底板塊沿著大約六萬公里的開裂線分離。 在離散區內,隨著板塊的快速分離,熾熱的地幔岩漿上升到地表,將中間的空隙填補起來。 由於擴張帶位於海底,熾熱的地幔物質造成大量的海水蒸發,沿擴張帶全程形成一長串超熱蒸汽噴泉。 這和聖經對於“大淵的泉源”的敘述相吻合(創7:11, 8:2)。
噴出的蒸汽擴散以後,在大氣層中凝結,繼而化為全球性的傾盆大雨 (“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創世記7:11) 。 這就是為什麼雨會持續四十晝夜(創世記7:12)。
鮑嘉翰的災變板塊構造學全球性大洪水模型比傳統的需要億萬年歷史的板塊構造模型能解釋更多的地質學資料。 例如,由於洪水前的海底迅速潛入地幔,新形成的海底的溫度要比原來的高得多,尤其是60英里厚的上層,這種現象不僅限於擴張的邊緣,而是整體性的。新海底由於溫度高,所以密度較低,所以比舊海底升高了3,000到6,000英尺,造成全球海洋水位的戲劇化上升。
升高的海面淹沒了各洲大陸,造成原本地勢較高的大陸也有大片沉積物留在表層。 美國西部的大峽谷提供了一個壯觀的視窗。 從這個視窗可以看到像千層糕般驚人的泥沙沉積,有些沉積物綿延超過一千公里的寬度。 均變(“緩慢漸進”)板塊構造學根本無法解釋大陸上如此遼闊的深層沉積序列。
此外,由於洪水前的低溫海底迅速潛入地幔,應該會加速地幔中黏稠的液體岩石(注意地幔物質呈塑膠狀而非熔融狀)的迴圈。地幔的流動(“攪擾”)突然改變了地幔與地核交界處的溫度;由於交界處的地幔突然比鄰近的地核冷了許多,地核內的對流和熱損失會大幅度加速。 該模型提示,在地核內對流加速的條件下,就會發生快速的地磁翻轉。 地磁翻轉會呈現在地球的表面, 並且被記錄在所謂的磁性條帶中。 但是,這些條帶將是不規律的、片狀的、側向的和深層的,正如資料所顯示的。
這個模型提供了一個機制,可以解釋板塊何以快速地(在幾個月內)在地幔上漂過並潛沒。 它還預測今天已經幾乎不能測量到板塊之間的移動,或者只有極小的運動, 因為在洪水前的海底完全潛沒之後,板塊運動應該幾乎停止了。 從這裡我們也預期一些靠近大陸的海溝今天已被大體完整的洪水後沉積物所填滿。 我們確實觀察到符合這一過程的沉積物。
鮑嘉翰的地幔模型的某些方面已經被他人獨立地重複和驗證。 此外鮑嘉翰的模型還預測,因為低溫海底板塊的失控潛沒發生在不久前的大洪水時期(大約4,500年左右), 這些板塊還沒有足夠的時間被完全吸收進周圍的地幔中。 所以, 今天應該在地核與地幔的交界面之上找到這些板塊的痕跡。 果然, 地震學研究發現了未被吸收的相對低溫板塊的痕跡。
在板塊邊緣, 地殼會快速地變厚,因恒壓上升而形成山嶺。 新海底的冷卻會增加海底板塊的密度, 促使它下沉而使新海洋加深,因而能夠容納消退中的洪水。 也許更有意思的是,方舟經過 150天的大洪水之後停泊的“阿拉臘山嶺“(創世記8:4),正好在板塊構造活躍的地區,一般認為這是三個地殼板塊的交會點。
羅思修的反對全球性大洪水的偽科學論證
羅思修的局部性洪水
羅思修相信洪水是局部性的。關於水量,若洪泛區的面積按英畝算,水深按英尺算,他認為其乘積至少有60億(GQ:159)。 羅思修一開始就錯估了需要覆蓋方舟所停留的山嶺的水量。 他告訴我們,在方舟停留的地方,“阿拉臘山的海拔只有幾百英尺…”(GQ:166),但是如果人們查看相關地區的實際地形,會發現其高度在1,640到6,560英尺(500到2,000米)。48 這還是整個阿拉臘地區最低的南部山丘。
一位研究者如果接受全球性大洪水的史實,他會在沉積層裡找證據,而不會在今天的地形裡去找。 現今的地形多半是洪水消退過程造成的, 洪水後又因風化而略有改變。 相反的,一個宣導局部性洪水的人,必須假設洪水前和洪水後的地形是大致一致的。 羅思修局部洪水信念的基石,也是其“與科學協調”的基礎,便是他(一廂情願地)假設如此的洪水競沒有留下任何歷史的證據 (GQ: 159, 208)。
關於淹蓋最高山嶺的 “稻草人”論證
羅思修時常歪曲年輕地球創造論者的信念和陳述。 例如(GQ: 152):
“一些全球性洪水的支持者承認水量嚴重不足的問題,提出大洪水使地球的表面變得平坦,因而降低了所需的水量。 更具體地說, 他們宣稱在那四十晝夜洪水氾濫的時候,地球的山嶺遭到劇烈的侵蝕,從一兩萬英尺下降到一兩千英尺,甚或更低。“
這是毫無根據的,因為韓慕懇(Ken Ham)早在《創世記問題》(The Genesis Question, GQ)出版以前就曾經回答過羅思修類似的歪理(即使在當時都是毫無根據的):
“在我從事創造論事工的二十多年裡, 我從來不知道有什麼聖經創造論者提供的材料說神‘把三萬英尺的高山,在四十天裡侵蝕到海平面的高度‘! …… 聖經創造論者相信今天多數的山嶺在大洪水以前並不存在,而是在洪水後期升起的 (伴隨著海底的下沉) ,這樣水就流向今天所在的地方。”49
同樣 需 要 一提 的是,地球上有足夠的水來淹蓋整個地表。 如果把地球上的地形完全撫平, 讓所有的山嶺都變平坦,同時將海底升高,現有的水量足以淹蓋整個地球達三公里之深。
更不可原諒的是,在我對他的第一版 (精裝本) 所作的書評裡指出這些錯誤以後,羅思修沒有在第二版裡更正他的錯誤。50 (我們有強烈的證據顯示“信仰的理由”經常監控國際創造事工的網站,所以他不能宣稱他不知道。 )
“羅思修的洪水”:對地質學影響不大?
羅思修相信短暫的洪水對地質影響不大 (GQ:159) :
“大洪水,雖然規模大, 但只持續了一年又十天。一場如此短暫的洪水, 一般不會留下數千年後還能辨識的泥沙沉積。 ”
果然如此? 想想古時曾發生於猶他州的博納維爾洪水(Bonneville Flood),一般認為其最活躍的階段只持續了八個星期,51 然而它的確留下了許多的泥沙沉積。明顯地, 雖然挪亞的洪水“只持續了一年”,但是我們絕不能因此而認定 (如羅思修要我們相信的)它沒有留下今天可以觀察到的地質影響! 再者,為期一年的洪水算是“短暫”和“一般”嗎!? 羅思修的追隨者中有沒有人仔細閱讀他的作品?
彼得後書 3:3-6又如何講得通?
我在“使徒彼得預言均變論偏見”一節中討論過這段經文, 但它還有另外一個運用。 相關的部分是:
“好譏誚的人 … 故意忘記… 當時的世界是被水淹沒就毀滅了。”
但是,羅思修爭辯說大洪水並沒有留下痕跡。 所以如果沒有證據,譏誚者如何能因“故意忽略”大洪水的事實而被定罪呢?
用同樣的推理, 羅馬書1:18-22是對神導進化論的有力反駁。 第20節說:
“自從 造 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
這一段經文清楚地教導,不信的人沒有任何不信的藉口, 因為上帝的能力和神性從大自然中是“明明可知的”。 這顯然是對“基於設計的論證”(argument from design)的強力支持。 然而根據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的說法,達爾文的一個主要動機就是反駁基於設計的論證。52 所以如果進化論是真的, 哪裡還有明確的證據讓人從被造物中看見神的能力? 按照古爾德的說法,進化絕不是神聖之手的證據,而是證明“沒有任何其它的東西,只有生物體竭力將自己的基因傳給下一代,僅此而已”。 所以如果進化論是真的, 受造物中就沒有上帝的證據,只有殘酷的生存競爭的證據。 如果進化論是真的,不信的人為什麼“無可推諉”?
羅思修可能不會反對把羅馬書1:20與設計和生物進化聯繫起來。 但是他有一個盲點,因為同一節經文也適用於地質進化論。後者也同樣違反聖經,但是他卻接受了。如果地質進化論是真的,譏誚者在面對有關現實時也不是“無可推諉”。
強度對比的原則
看得出,羅思修對衡量洪水事件強度的尺規完全缺乏理解。 他提及曾發生於加州的一場3-4英尺深的洪水,那場洪水並沒有留下持久性的痕跡,他據此跳躍性地宣稱,一場(他認為)200 - 300英尺深的洪水也沒有留下任何持久性的地形學證據(GQ:159)!
然而,洪水深度的不同正是決定洪水威力的主要因素,而且也決定著洪水是否會留下重大的地形學印跡。 將3-4英尺的洪水所引發的侵蝕/沉積的強度來對比200-300英尺的洪水,就像將一根火柴的火苗強度來和強大的火爐相比, 然後提議因為一根火柴無法熔化一根鐵棒,那麼強大的火爐也不能熔化它。 誰能將這樣不通的推理當真?
羅思修的洪水和斯波坎(米蘇拉湖)洪水
那麼在羅思修所提議的洪水氾濫地區,情況又當如何? 可否想像由於洪水是局部性的,其所遺留下的沉積物也局限於一個狹小的地理範圍,所以尚未被發現呢? 很難。 讓我們先比較一下“羅思修洪水” 和“斯波坎洪水”的洪泛區。古時在蒙他拿州曾有一個米蘇拉湖,湖水衝垮了一個天然冰堤。 該冰堤是加拿大的巨型冰山在愛達荷州的山腳。 決堤造成2000立方公里(500立方英里)的水 - 相當於伊利湖和安大略湖的總容積 - 以特快列車的速度向西傾瀉。斯波坎洪水大多集中在華盛頓州東部大約一百英里(160公里)見方的地區。53 斯波坎洪水在地質學上最活躍的階段只持續了幾個小時,卻留下了大量的歷史證據。 它侵蝕掉了50立方英里(200立方公里)的沉積層和岩床,切削出東華盛頓密集的溝渠疤痕地。54 其中包括大古力峽谷, 這是一條五十英里長的壕溝,寬度達一到六英里,陡峭的谷壁達900英尺(275米)深,該峽谷是在堅硬的玄武岩和花崗岩中鑿出來的。55
這次局部性洪水所帶來的侵蝕和沉積, 比起假設中數萬年的均變過程,其力度另人震驚:
“功率乘以時間等於機械功。 米蘇拉洪水每一單位面積的功率為108 爾格/秒/釐米2,持續約3小時(104 秒),共做機械功10 14 爾格/釐米2。 相比之下,假設冰川作用每單位面積的功率為1爾格/秒/釐米2,同樣的機械工則需要1014秒(3 x 105年)。 即使一條主要河流,如密西西比河, 在洪水爆發時其功率也只有大約104 爾格/秒/釐米2。 這樣的河流需要1010秒(300年)持續的洪水才能做出等量的機械功。 然而,河流能達到如此功率的機會可能只有百分之一的時間或更少, 如此就至少需要3 x 104年。” 56
從解釋溝渠疤痕地的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主導性模式的有害控制力量。 哈蘭⸱布萊茲(J Harlan Bretz) 57 早在1923就提出一個災變性的解釋58, 但由於地質學界的反災變偏見,他的理論立刻被否決。 唯一同情他的是約瑟⸱帕迪(Joseph T. Pardee),帕迪於1925年六月三日給布萊茲寫信, (正確地)指出一個可能的水源——是布萊茲最初的理論裡沒有的。 他問:“你曾否想過冰湖突然排水的可能性?” 過了將近四十年以後,布萊茲才得以平反。59 有證據顯示,西伯利亞曾經在冰川紀(聖經記載的洪水期之後)發生過類似規模的災變。60
相比之下,羅思修推測出的洪水要大得多。 根據他的提議,水量是60億英畝x英尺(GQ:155),水深200 - 300英尺(61-92米),被水淹沒的面積即有177 x 177到217 x 217平方英里。 羅思修很難,或者說不可能,進一步縮小洪水的規模,單憑從方舟上放出來的鳥的行為就知道洪泛區不會太小(創世記8:7, 8:9-12)。
海岸上的鳥類一般會飛離陸地20-25英里。61這意味著羅思修的洪水至少有40-50英里的直徑,這樣其面積就相當於斯波坎洪水的一大部分了。 這裡講的是羅思修洪水的後期。 在洪水的高峰期, 這場所謂的局部性洪水所淹沒的區域應該會大得多。 即使如此的估計還是保守的。 南岬鷓鴣是從方舟上放飛的鴿子的近親(創世記8:9-12),可以在離岸很遠處看到。62這意味著方舟上的鴿子可能也是遊蕩了蠻遠的距離才到了陸地上,然後帶了橄欖葉回來。
“羅思修洪水”中還有其他因素表明其強度比斯波砍洪水大,也使得羅思修關於洪水不會留下痕跡的說法顯得更為荒謬。 讓我們先注意水流的坡度。 洪水的強度與水流經過的坡度成正比。 讓我們以此衡量斯波砍洪水:
“然而,米蘇拉洪水的水流非常地深 (60到120米)。高度傾斜的地表 (每公里落差2到12米)造成了特別高的水流平均速率。” 63
首先可以看出,斯波砍洪水的平均深度低於羅思修的洪水。 再者,斯波砍洪水的坡度是0.002到0.012。 我們將這一坡度與羅思修的局部性挪亞洪水作一對比。
要計算坡度, 我們首先需要查看“羅思修洪水”的地理範圍和美索不達米亞及阿拉臘地區的地形。64要大致找到洪水的中央,我們需要回到羅思修所認定的方舟著陸地點,即阿拉臘地區的南部,尼尼微以北20到50英里(GQ:166)的地方。 用地理座標表示, 方舟的著陸點大約在北緯36.2度,東經43.5度。 這意味著 “羅思修洪水” 至少必須淹沒周圍的地區。 還有, 其他的山嶺要在兩個半月後重現。
讓我們從在今天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北部的沙雷 市(Shara)開始,向北40英里(64公里)到羅思修認為方舟可能著陸的地區的最南端。 這64公里當中,海拔升高了300米,所以其坡度是0.0047。 這是一個最小的坡度,最有利於一個假想中的不留長久痕跡的洪水。
即使這樣的一個數字,也已經與前述斯波砍洪水的坡度(0.002到0.012)有可比性, 而後者留下了可觀的歷史遺跡。
當然0.0047是一個平均數。 在這40英里的範圍內,有些地方的地形較為平緩,而其他地方則較為陡峭。 但是這種不規則,和一個坡度保持在0.0047的均勻斜面相比,更容易使洪水沉積物在局部堆砌成厚層(因此也更有可能長久保存)。 這不僅是因為洪水的力量隨著梯度升高而直線增強,也是因為高度通道化的洪流的力量比同樣深度但是低通道化的洪流更大。65 此外,還有一個特別摧毀性的過程,叫做氣穴,是由於許多細小的真空“氣泡”在高速的水流中形成,繼而內爆,其所產生的震盪力能夠粉碎堅硬的岩石。 例如, 1983年葛籣峽大壩的鋼筋水泥及其周圍的砂岩床受到氣穴作用的嚴重破壞,出現了一個32 x 40 x 150英尺(10 x 13 x 45米) 的大洞。66
考慮到更北面的、毫無爭議地會受到“羅思修洪水”影響的地區,“沒有痕跡可循”的腳本就更站不住腳了。 在羅思修認定的方舟擱淺的位置附近30英里範圍內, 其坡度值據計算是0.016。再往北, 坡度很快上升到大約0.03。這樣的坡度大大超過了斯波砍洪水的0.002到0.012,流經斜坡上的洪水的威力會更難以想像。 事實上, 只要洪水水流的速度稍微增高,其攜帶沉積物的能力就會大幅度增加。67
很明顯,一場“沒有遠期影響的大洪水”純屬幻想。 羅思修提出的沒有留下地質痕跡的區域性挪亞洪水,真的需要神跡才能發生。 既然羅思修願意接受這樣的結論,為什麼不接受聖經教導的全球性大洪水(無論有沒有神跡)呢?
美索不達米亞大洪水不符合地質學
一貫地,妥協的觀點不僅毆打解瞭解經學,而且帶來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更多。 一個主要的問題是美索不達米亞的地理是像半隻碗,向南敞開。 既然羅思修洪水需要一堵200到300英尺高的水牆(GQ:159-160), 是什麼力量使洪水滯留了一年而沒有流入印度洋呢?
即使按照一條普通河流的排水速度(每小時3到5英里,即5-8公里), 這樣的一場洪水也不需要一年 便 排空 了 。 何況一堵300英尺高的水牆,其勢能比普通河流高得多。 而且如前所述, 該地區最小的坡度也比切削出溝渠疤痕地的斯波砍洪水要大。
羅思修認識到淹沒阿拉臘山是一個難題,所以他分辯說“阿拉臘山嶺”包括南麓的丘陵。 他有一幅地圖(GQ:170),顯示“海拔600英尺”的等高線,並在上面標出方舟可能擱淺的位置(GQ:151)。 然而他關於方舟停在阿拉臘山腳的宣稱讓人難以置信,因為若是如此,挪亞必定會看到山腳背後的山嶺。 但是聖經說山嶺都被淹沒了。 這樣,羅思修用挪亞的視角去限制大洪水之範圍的努力又成了竹籃打水。
再者, 羅思修無法解釋一場300英尺深的洪水如何能將方舟托起600英尺! 因為水流的方向是對著南方, 方舟應該被水帶向南方,直到擱淺在阿拉伯的海灘上。
一些反創造論者已經指出了關於美索不達米亞洪水理論的一般性謬 誤 ,尤其是羅思修的書《創世記問題》(GQ)的問題,但這些批評中並沒有什麼獨到的見解。 四十多年前, 魏德孔(John Whitcomb和莫里斯(Henry Morris)就指出了約翰∙派∙史密斯(John Pye Smith)的美索不達米亞洪水理論中的謬誤,也是基於類似的理由, 例如, “求助於神超自然的能力,說神的力量像一堵看不見的牆,將大洪水包圍在近東”。68 他們也指出早期“長日論”的支持者米勒(Hugh Miller , 1802 – 1856)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但是米勒的答案近乎狂妄,稱隨著洪水的上漲,近東以同樣的速度塌陷下去了,所以大洪水可以淹沒了阿拉臘山,但仍然保持其局部性。 他提議近東一天下沉 400英尺,四十天 下沉了16,000 英尺,形成的盆地被海水灌入,淹沒了其中的山嶺。69 然後不知何故, 海水又從盆地中被排了出來。 人們寧願如此地不遺餘力,只為了逃避聖經簡明的教導,實在令人歎為觀止。
羅思修重複懷疑全球性大洪水的人不負責任的論證
關於挪亞方舟的謬傳
也許羅思修思想最令人失望的是他不但願意擁抱、而且積極地 散佈 侮辱聖經的變節者的論點。 很難理解為什麼羅思修(GQ:163,227)褒獎莫爾(Moore) 70 的不合邏輯的文章,而且一再重複文章裡的宣稱(莫爾以此為藉口背棄他曾在其中成長的基督教信仰)。 最可悲的是,羅思修在他反對聖經中創造/墮落/洪水模型的運動中經常大力借助於懷疑聖經的作者。 其實,莫爾所有的貌似理性的論證都已經被全面地反駁了。71 羅思修明裡暗裡認可莫爾的詭辯,這已經誤導了多少人?將來還要誤導多少人?
全球性洪水會摧毀方舟嗎?
羅思修老調重彈,反復強調在全球性的洪水中,方舟肯定會被摧毀 (GQ:149,156)。 他一再重複的主張是沒有一絲一毫的證據來支持的。他說因為每天200英尺的地球板塊運動和每天700英尺的侵蝕運動,其加速力量就足以衝垮方舟(GQ:153),這樣的結論還真不知他是如何得出的。 這些運動的加速度怎麼會大大超出地球的引力常數(32英尺(9.8米)/秒2)?記住,一天比一秒長 86,400倍。
羅思修還不斷重複以下關於建造巨大木舟的神話 (GQ:165) :
“對挪亞是否有能力建造方舟的質疑來自歷史考證。在十九世紀之前, 沒有一個國家建造過這麼大的船隻。 到今天也沒有一個國家成功地用木頭建造過這麼大的船隻。 有史以來最大的木舟是上一個世紀的三桅帆船,長度有三百英尺多一點。 當新英格蘭造船廠試圖建造更長的船隻時, 他們發現船隻不再適航。 他們的橡木橫樑達不到大船航行所需要的張力。 ”
羅思修和他所不加批評地接受的質疑性文獻,犯了一個邏輯錯誤:訴諸無知。方舟的建造和十九世紀的技術成就有什麼關係? 他們不過證明了十九世紀的人們無法建造大型木舟,但並不說明建造大型木舟是不可能的。 用同樣的“推理”, 我們也可以說因為在十九世紀沒有人能建造比空氣重的飛行器,所以像波音747那麼大的物體就顯然飛不起來;或者說因為現代人還沒有建造像埃及的金字塔一樣的建築物,所以金字塔不是人造的。
還有,羅思修和他的 反神作者都沒有讀過古典文獻裡記載的相當於方舟大小的大型木船。72 但是我們不能不驚歎于羅思修和他的懷疑論作者們富有創意的想像,因為沒有記錄表明新英格蘭造船廠曾經嘗試建造超過 330英尺長的船,更沒有試航失敗的記錄 —— 那完全是杜撰的。 還有一點也不是真的,就是大型木舟過度的彎曲(和漏水)是由於受到木材本身在工程上的限制。
事實上,正如伍莫佩(John Woodmorappe)已經指出並論證的,73 大型木質船體之所以容易扭曲,是由於在傳統的造船技術中,木板和框架的接觸點缺少剛硬度。 如果挪亞採用了 “單殼”建造方式,方舟會就會堅固得多而且不會漏水——這種建築技術使用船的外皮作為結構支撐,而不是用內部的框架作為支撐(然後將非結構性的外皮包在框架上)。伍莫佩提出的另一種做法是將原木在垂直方向和側向上相互連接起來。
沃爾什(Rod Walsh) 對方舟模型頗有研究,74他指出古人使用的是榫卯接合技術。 就是說一塊木頭有堅固的突出,叫榫,另外一塊木頭上有與之匹配的槽,叫卯, 榫插入卯,形成一個很堅固的聯接。 然而,那是非常費工的,所以後來的造船工匠多半放棄了這種方法。 但是挪亞有大約一百年(創世記6:3)的時間來造方舟,同時也不需要花錢雇工人(羅思修部分地認同這一點,見GQ:165-166)。 所以挪亞在不需要顧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很可能建造了最堅固的結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方舟不必是流線型的,因為它不需要航行, 它的設計是為了漂浮。 方舟也沒有桅杆,桅杆是木船的主要危險因素,因為它為風力提供了長長的杠杆,能產生巨大的扭力。羅思修指出“歌斐木”可能比橡木更強硬,也許更像熱帶硬木(應該承認他在這方面的功勞)。伍莫佩還指出古人知道使木頭變硬的方法。
此外, 韓國海軍工程師已經證實一條和方舟一樣大小的駁船會有最大的穩定度。 他們的結論是,木頭只要有30公分厚,船就可以航行在浪高30米以上的海面上。75 相較之下,海嘯一般也只有10米高,而且海嘯只有在靠近海岸時才會危險,在海中差不多不會引起注意。
給方舟上防水漆?
羅思修還重複另一個從懷疑者來的不可靠的論證:沒有經億萬年才蓄積起來的石油產品,要為方舟“防水”是不可能的 (GQ:158) 。 羅思修不願意向他的讀者承認,聖經創造論者早已答覆了他的大多數論證。 在GQ出版以前15年,吳它思(Tas Walker)博士已經指出,防水漆完全不必用石油產品來製造 —— 歐洲的防水漆工業用松脂製造防水漆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76 《大英百科全書》提到有海軍防水漆:“油樹脂,也叫做膠或防水漆… 是從松樹萃取出來的… ” 77
但是,即使假設聖經指的就是從石油中得到的密封膠(而不是上面所講的從木材中得到的樹脂密封膠) ,羅思修也應該知道, 據報告至少有一些石油沉積的來源是無機物,78 因此在全球性大洪水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關於挪亞方舟所載貨物的謬傳
生活在地球兩極的動物?
羅思修抱怨說,懷疑論者取笑全球性大洪水,因為他們說北極熊也必須進入方舟(GQ:159)。 其實這個玩笑應該開在聖經懷疑者和羅思修身上。 北極熊和其他今天的冷帶生物可以很容易地適應溫暖的環境——它們可以住在許多溫暖的動物園裡。 79還有,北極熊可能在大洪水之後才分化出來。 它們很明顯地是屬於熊類,因為它們可以和棕熊或大灰熊雜交。 80 當時從方舟上下來的熊類,其體內已存在的遺傳信息發生分化,經歷了兩次基因資訊的損失 (見上一章)之後便會出現北極熊的特徵:81
- 白色: 基因突變造成皮毛中的色素缺失。 在北極雪地的環境裡,這是有利的偽裝,獵物不容易發現它們。
- 蹼腳: 在第六章中解釋過, 哺乳動物的趾頭在胚胎期最早是一個突起,然後經過細胞凋亡的過程,將兩趾之間的組織消化。而北極熊由於基因突變,腳趾在胚胎發育過程中不能正常地分隔。 這種缺陷卻有利於游泳,使它們容易在浮冰上獵取海豹。
羅思修的合作 夥伴冉法薩(Fuz Rana)博士,在2000年十一月25日的廣播裡, 重申他老闆的宣稱,說CMI教導生物進化論, 並且,就像大多數無神進化論的宣傳員一樣, 顯出他尚沒有領會資訊這個問題(如前章所示, 他兩年後仍然沒有領會這一點):
“好的, 他們的要點基本上是要說明他們不信奉生物進化論,理由是當自然界發生變化時, 並沒有產生新的訊息。上帝提供了所有的訊息, 然後不再改變, 不會有新的訊息添進去……
我想要指出他們的確抱持著進化論的觀點。 雖然他們斷言沒有新的訊息產生, 但實際上他們間接地論證了進化過程會創造新訊息。 這裡有一篇論文,摘自他們的網站, 題目是“熊遍世界”( Bears across the world …),作者是魏斯頓(Paula Weston)和魏蘭德(Carl Wieland), 發表在Creation Ex Nihilo(《從無到有的創造》)雜誌, 他們講到今天地球上的熊來自同一個類。關於北極熊的來源, 他們認為北極熊的蹼足可能源于一個基因突變,導致胚胎發育過程中足趾不能正常分隔,而這種缺陷卻有利於游泳,使它們容易在浮冰上獵取海豹。 這樣帶有如此缺陷的熊更容易把基因傳給後代,但只限於在那個環境裡。
所以他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是,根據他們的模型,突變產生了新的訊息,可以使熊擁有蹼足並且特別能在其環境中存活。 ”
我們 要如何才說得清楚呢? 我們說蹼足是丟失遺傳信息的結果,如此腳趾才沒有完全分岔,但是冉法薩用這點來“證明” 我們認可增加資訊的突變。正如在前章中所解釋的, 我們有許多的例子證明丟失資訊是一種優勢,例如,沒有翅膀的甲蟲在一個海風吹拂的島上,還有生活在黑暗洞穴裡的眼睛萎縮的動物。
方舟能容納所有的動物
每當有人攻擊全球性大洪水的時候, 我們必會聽到他們說在方舟裡容納所有的動物是不可能的。 譬如,物理學家樂爾納(Lawrence Lerner) 是個典型的反創造論者。和許多其他的反創造論者一樣,他嘲笑“類”的概念,並宣稱:
“為了避免挪亞的方舟過於擁擠,一些創造論者固守聖經的用詞“類”,而不用 “ 種 ” 作為限制進化的屏障。” 82
如前章所示,創造論者關於“ 類 ”的概念並非為了在方舟上容納動物,而是出於對經文的認真研究和扎實的釋經法, 並借助於科學概念,如雜交。 事實與樂爾納的說法正好相反——質疑者之所以痛恨創造論者對“類”的分析,一個原因就是因為這樣會化解質疑者對方舟的攻擊,他們試圖用億萬“物種”塞滿方舟——包括許多海洋生物、無脊椎動物甚至植物,這些物種在方舟以外也能生存下來。
可惜!羅思修吞下了懷疑者的全套主張。 可笑的是,當他鼓吹局部性洪水的想法時,他認為方舟上只有飛禽和哺乳動物 (GQ:166-168)。 實際上,方舟的乘客包括哺乳動物、飛禽、爬行類,也可能有一些依賴陸地的兩棲動物。83 但是當羅思修批評現代創造論者和他們的全球性大洪水時,他的立場完全轉變,而要他的讀者相信方舟也要承載海洋生物,如屬於無脊椎動物的三葉蟲(GQ:91)。 實際上,由於羅思修在同一段落裡宣稱創造論者相信方舟上有三萬對陸棲動物 (他至少把“陸棲”說對了), 我們需要懷疑他到底懂不懂什麼是三葉蟲!84
羅思修標榜一個似乎是對懷疑論者盡義務的論點,即“所有的物種都在方舟上”。 至於大洪水後新物種的形成,羅思修要我們相信還沒有足夠的時間(GQ:154-155)。 這一論點顯然似是而非,我在前章裡已經討論過。總結來說, 最多只需要8,000對陸棲脊椎動物, 代表了曾經存在過的每一“屬”。 如果以今天的“科”來看創世記裡的“類”,動物的數目會更少(見第七章,“各從其類”)。
方舟有300 x 50 x 30肘(創世記6:15),也就是大約450 x 75 x 45英尺, 或是140 x 23 x 13.5米, 所以它的體積是43,470立方米或是1,518,750立方英尺。這相當於522節美國標準的火車箱的容積,每一節車箱可以容納240只羊。 多數脊椎動物實際上體型不大(齧齒動物、蜥蜴、鳥類), 平均體型類似於大鼠。
如果動物被裝在平均一個立方米的籠子裡,16,000只動物只佔據了16,000立方米, 比一層甲板大一點。
即使有一百萬種昆蟲也必須上船,那也沒有問題,因為它們需要的空間很小。 如果將每一對裝載在一個四英寸(十釐米)見方(即1,000立方釐米)的籠子裡,所有的昆蟲會佔據總體積只有1,000立方米的空間,是甲板的一小部分。 如此以來還留下巨大的空間裝載食物。挪亞的家人也有自己的地方, 還有讓動物活動的空間。 然而,挪亞大概沒有必要特意把昆蟲帶上船。 在創世記6:19-20裡, behemah(牲畜)和remes(爬蟲)的意思並不包括昆蟲。大洪水席捲了方舟外邊所有的用鼻孔呼吸的陸棲動物(創世記7:22)。昆蟲不用鼻孔呼吸,而是通過外骨骼裡的細管呼吸。許多昆蟲和其他的無脊椎動物因為體型小而能在浮游植物和浮石上生存。
事實上, 達爾文自己曾做過試驗,無意間 支援了聖經所記載的大洪水和方舟的合 理 性。 他將蝸牛漂浮在咸水裡很長一段時間,然後確信,在罕見的情況下, 蝸牛可能會“附在木塊上飄蕩,穿越相當寬的海域”。
達爾文還有實驗表明,花園的種籽經過42天的咸水浸泡後還會發芽,因此它們有可能順著海流航行1,400英里(2,240公里)。 85 這表明植物不必放在方舟裡也能存活——只要漂浮在木材、浮石或浮游植被 上。即使多數情況下被水浸透了,植物也還能存活。
照料貨物
凡是對挪亞方舟的 “ 可操作性 ” 的攻擊,大概都會提及 八口人“保證不可能”照料、餵養和清洗上千的動物,羅思修的批評也不例外(GQ:163)。 可是這些批評者從來沒有真正地花時間去研究照料動物需要多少時間,而年輕地球論者卻做過這方面的研究。 根據實際運作(而不是理論上的)的人力研究,86八個人確定可以照料、餵養和清除16,000頭動物的排泄物, 同時還有時間剩下來處理其他事物。這都是在低科技,沒有奇跡的情況。
此外,在這樣的情形下動物並不需要冬眠。 87 但是冬眠是一個可能性,那會進一步降低需求。 聖經的確沒有提起冬眠,但是也沒有排除冬眠的可能。 有些創造論者提議上帝在方舟上賦予了動物冬眠的本能,但是實際情況如何我們並不確定。
有懷疑者辯稱帶到船上的食物排除了冬眠的可能性,但是這不正確 。冬眠的動物並非整個冬天都在睡覺——儘管許多人認為如此,所以他們偶而還是需要食物的。
方舟上可能載運了經過壓縮的乾燥食物,也許還有大量的濃縮食品。挪亞可能主要用穀類來餵養牲畜,並用乾草補充纖維。 這樣的話,食物的體積只占方舟總容量的15%,而飲用水只占方舟容量的9.4%。 如果收集雨水並將雨水導入飲水槽,所需水量還會減低。在密封的罐子裡積存乾糧無需高科技,而每週一次用斜板往食槽內補充食物也不難。
我們注意到羅思修以下的認識是很正確的(GQ:169):
“基於他們用了一百年來建造、籌畫和準備,挪亞和他的家人可能採用並且裝設了許多節省人力的設備,比如滑車、推車、斜板、軌道和簡單的下水道,這些都可以極大地精簡運作。 ”
的確如此,但是羅思修卻低估了這些設備的功效。根據他的說法,方舟上的貨物要少得多。
羅思修 重述一位質疑聖經者的觀點 (GQ:163):
“八個人怎麼能夠照顧方舟上的所有動物呢? 他們即使手持大號的鐵鍬(假設他們有),如何能夠清理方舟上動物的排泄物?” 88
羅思修的“答案”是大幅消減方舟上的載貨 (GQ:169):
“有人說挪亞要被方舟上的動物排泄物淹死,這是由於他們誤解了船上有多少動物。”
然而,處理所有八千對陸棲脊椎動物的排泄物是挪亞和家人足能勝任的。他們很可能使用了傾斜地板或板條籠底,讓動物糞便自動脫落,然後用水沖走(他們有的是水!);也可以靠蟲類化糞,這樣還可以從糞堆中得到蚯蚓,用作飼料。讓動物休憩的草秸如果有相當的厚度,有時可以維持一年而不需要更換。 還可以用吸水材料(例如鋸末、軟木刨削、尤其是泥炭)來減少濕度和氣味。
對大洪水前世界的誤解
有好一陣子,懷疑論者炮製了一系列聽起來頗 富 理性的反全球性大洪水的論述。 很明顯,他們大多數不瞭解他們所斷言的對象,而羅思修則一再地重複那些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將之當做科學的事實,讀來實在令人遺憾。 (對於羅思修和反創造論者的其他宣稱,第十二章有詳細的解答,並指出“數十億年”的思想和否認全球性大洪水是緊密關聯的。 )
對地球生物量的限制?
關於過去地球上的生物,羅思修如是說 (GQ:157):
“我們看不見任何證據顯示,在大洪水的時間範圍內,地球上的生物量曾經比現在大很多,並且我們可以從物理學定律計算出,現今地球所負荷的生物量已經接近它的飽和點。地球上的生物總量當然取決於流向地球的太陽能。”
任何有一點點生態學背景知識的人都知道羅思修的主張是錯誤的。 毫無疑問, 沙漠和苔原與地球上的熱帶雨林相比,其生物產量微乎其微。 難道熱帶森林的物理學定律與沙漠及苔原的不一樣嗎? 當然不會。 事實很簡單:地球的生物產量主要受制於溫度(包括生長季節的長短)和可利用的濕度(包括防止雨水流失的機制)。 太陽輻射量對一個地區的初級產能影響不大。
“就像使用現代灌溉方式的農業社區所能證明的,使用攔河堤壩引水或是從其他地區調水,可以立刻使沙漠地區的單位面積產量提高一百倍以上。 這生動地顯示,地球的生產力可以輕易地增加到一個比現在更高的水準。” 89
再者,如果洪水前世界上的溫帶和兩極較現在溫暖,沒有冰霜, 而且雨量更充沛 (譬如,沒有沙漠) , 地球的生產力應該比目前的生物產能高出許多倍。
羅思修主張過去的生物產量並不高,這顯然是一種迴圈邏輯,因為他已經假定他所要論證的是正確的。羅思修首先否認世界上的煤礦可能是大洪水造成的, 然後告訴我們不存在大洪水時代生物產量較高的證據,以此自圓其說。 這樣的迴圈推理,當然是羅思修不加批判地接受傳統進化論的地質年代表的結果,這在前面已經詳細討論過。 如果我們不像羅思修一樣,而是脫離了傳統均變地質學和它的時間框架的桎梏,我們就可看到過去生物產量很高的證據 ── 但是還沒有高到地球年輕的歷史所不能容納的地步。
全球性大洪水太劇烈了嗎?
羅思修的許多老生常談,雖然可能讓他的讀者信以為真,但是其中不斷地流露出來的對於創造論研究的無知,卻也令人瞠目。 例如,他要讀者相信一棵橄欖樹若要在全球性大洪水中存活下來,就必須挺過“數萬英尺的腐蝕、板塊運動和火山爆發……” (GQ:152-154)。 其實這個陳年老問題很久以前就已經得到了答覆,90 而且最近又 被仔細地答 複過 了。 91
羅思修堅持認為,在全球性大洪水模型中,火山爆發所噴出的塵灰會導致地球冷卻,因此在大洪水後多年無法進行光合作用 (GQ:153) 。 他的這一宣稱顯露出他對現今的研究有多麼的無知。 實際的情形是:我們現在知道火山對大氣層的影響是自我設限的, 92意思是說當空氣中的煙塵負荷超過一定的濃度時,大氣中的平流層會達到“飽和”。 當更多的火山爆發時,雖然將更多的塵埃和氣體噴入平流層,但是其對地球的冷卻效果既不會進一步加強,也不會延長時日。這是因為平流層的煙霧顆粒會相互凝聚,加快了從空氣中沉澱出來的速度。
汽罩
羅思修繼而批評汽罩(vapor canopy)理論,說這是不可能的(GQ:153)。 雖然大多數的創造論者並不喜歡汽罩理論,但是他說這個理論無論從自然的角度還是從非自然的角度都是不可能的,這樣說既沒有道理,也不科學。 即使他說得對,他的論證也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洪水前的世界即使沒有汽罩也可以比現在溫暖得多,高產得多。93 無論如何,大多數的年輕地球論者已有警言,反對將汽罩的概念教條化,而如今他們大都不贊同這個概念(CAB第12章 )。
地球還在轟鳴嗎?
羅思修還有其他的說法根本難以置評,因為他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所以讀者也無從捉摸他的結論是如何得出的。 舉例來說,羅思修宣稱,如果數千年前真有過一場全球性的大洪災,今天地球應該還在“轟鳴”(GQ:149,第一版)。
然而,查考一下他所引述的文獻,其中並沒有提及數千年前的地震到今天還可以檢測到。 至於在全球性大洪水和相關的板塊活動之後地球的“轟鳴“需要多久才會止息,這些文獻根本沒有提供絲毫的線索。
這些文章講的是地震過程中在大氣層內出現的一種低幅聲波,靠著大氣層中的能量而得以維持一段時間。 若沒有了大氣層中的能量投入,這種聲波會因摩擦、吸收、反射和其他方式的能量損失而迅速消散。
即使一些反創造論者也因著如此脆弱的反大洪水辯論而覺得尷尬,羅思修在他的第二版裡好像刪除了這一論證。
化石物種的數目被誇張了幾個數量級
羅思修一如既往地信奉進化論的地質理論系統,所以他對於化石記錄才有以下的宣稱 (GQ:155,161) :
“根據化石記錄,在寒武紀大爆發 (大約在5.43億年前)和人類的出現(大約在3萬到5萬年前)之間,至少有5億到10億新物種出現…… 地球不可能同時供養化石記錄中的5億個甚至更多的物種。而根據全球性大洪水理論,這卻是必須的。”
搞不懂羅思修所說的是什麼星球,因為它絕不可能是地球。 為了澄清事實,我們應該指出,目前已經發現的化石物種的實際數目大約是20萬,其中包括了超過19萬的海洋無脊椎動物,94 和大約一萬脊椎動物。 95 如果我們考慮取樣誤差, 甚至容納均變主義關於過去生命演變趨勢的假設,我們預測也許有120萬個化石物種存在。 96 然而,近來的證據顯示許多鑒定為不同物種的化石,其實是同一種。 這意味化石物種的數目估計被膨脹了32-44%。97 這樣我們可以看到羅思修把地殼中的化石物種數目誇大了至少400倍!
羅思修誇大的天文數目的來源(GQ:91)是保羅⸱厄立克和安⸱厄立克夫婦(Paul and Ann Ehrlich), 他們引用了喬治⸱辛普森(George Gaylord Simpson)的一個過時(1952)的數目。98後者大致猜測了地球歷史上曾經有過的物種總數,但是這一猜測受到進化論偏見的影響。如果進化論是正確的, 在兩種不同的生物之間,必須要有不計其數的過渡形式存在。 所以,每一個已知的化石物種,都要求有許多其他物種將之與祖先物種和後代物種連結起來。辛普森猜測是進化論者在獲得證據之前先有結論的又一個例證。事實上,辛普森的這個宣稱突顯了進化論的一個窘境,就是進化論預測有大量的過渡形式,但化石中能夠稱為過渡物種的樣本又少得可憐。
羅思修使用進化論(關於過去曾有過多少物種)的揣測來攻擊全球性大洪水是 頗 具諷刺意味的。 這是因為使用這些數字就是含蓄(或者不經意地)地承認進化論的物種轉化思想,那是羅思修在別處花了許多時間否認和攻擊的。 他不能既要吃掉蛋糕,又要擁有蛋糕。
厄立克夫婦承認他們的猜測只是“粗略猜想”(能配得上這個詞就不錯了),就如在第七章裡所顯示的,這兩位元是出了名的靠不住的。 不幸的是,羅思修從這個缺少信用的來源,接受了這個完全出於猜測的數目,好像是接受福音的真理,然後再把它當做福音真理介紹給他的讀者。 更糟的是,他也沒有準確地告訴自己和他的讀者,實際發現的化石物種數目要少許多。
今天地球上有多少物種?
羅思修的斷言“5億到10億個(幻想中的)化石物種不可能同時在地球上生存”,這裡面還有一個諷刺。事實真相很簡單:我們根本不清楚地球上現有多少物種,惶論地球可以同時供養多少物種!以下幾點發人深省:99
“在純事實的層面上,我們對於有多少動植物物種與我們共用地球,無法確定於一個數量級之內:目前已經分類的物種不到200萬,對地球上的物種總數的估計,少至不到500萬,多至超過5000萬。 在理論的層面上情形更糟: 我們無法從原理上解釋為什麼全球的物種總數大約是107 而不是104 或是1010。 ”
以上論述似乎還不夠, 我們還知道在熱帶生長著的物種比地球上的其他地區更多樣化。100前面我們論及大洪水前的地球較現在溫暖 (如前所述,這並不需要一個汽罩),現在我們可以考慮這種情況的另一個效果。 如果當時地球上的中高緯地區較現在更溫暖而且更潮濕,那麼整個地球所能供養的物種數目可能比現在要多出幾倍。
方舟上有恐龍嗎?
增設名目
許多所謂的化石種甚至化石屬,非常可能只是同一個多型“生物學種”的變種,所以屬於同一個受造類。 有時候同一種生物的幼年樣本和成年樣本被命名為不同的種。 舉例來說,龍王龍屬(Dracorex)和冥河龍屬(Stygimoloch)也許是厚頭龍(Pachycephalosaurus)的幼年形態, 而牛角龍(Torosaurus)可能是三角龍(Triceratops) 成熟形態。 這種情況進一步減少了方舟必須承載的動物數目。 這對於大型恐龍來說尤其重要(恐龍是第六天創造的,和亞當夏娃是同一天被造)。
梁龍(Diplodocus)和迷惑龍(Apatosaurus) 的頭骨幾乎相同, 所以前者可能是一個瘦長的變種, 後者是一個矮壯的變種。 注意雷龍(Brontosaurus)是一個假物種, 因為它是誤把圓頂龍(Camarasaurus)的頭放在迷惑龍的骨架上造成的,迷惑龍的頭骨應該像梁龍。 此外, 即使是鼓吹進化論的網站——“與恐龍同行”,也有以下的記述:
“有人在新墨西哥州發現了的一隻巨獸,稱為地震龍(Seismosaurus ),但許多古生物學家相信它其實是一隻老年梁龍,其體重有30噸,長45米。” 101
所以,梁龍科(Diplodocidae)所有的成員很可能都屬於同一個受造類。 雖然恐龍據估計有668個種, 但更可能只有約55個受造類。蜥腳類恐龍是最大的恐龍,包括巨大的草食動物梁龍、腕龍(Brachiosaurus)等。 一般認為有87種蜥腳類恐龍,但其中只有12種是“確認無疑”的,還有12種可以算是“基本公認”的。 102
大型恐龍如何能進去?
所有恐龍的生命都是從卵開始的,而恐龍卵不會超過橄欖球大小,因為更大的卵必須有更厚的卵殼以支撐其重量,可是如果卵殼太厚,氧氣便無法進入。 還有,如以上有關地震龍的資料所認為的,恐龍可能像某些現代爬行動物一樣,終生不停止生長。 根據大英百科全書:
“爬行類和哺乳動物在生長發育上有一個重大分別,就是爬行動物有終生不斷生長的潛能,而哺乳動物在達到成年體型之後就停止生長了,儘管它在理想的環境中還能活許多年。”
不僅如此,近期有關恐龍骨骼的研究為創造論者提供了進一步的幫助。 他們發現恐龍有一種類似於青 春期發育高峰的現象,稱為S-形生長模式。 譬如, 體型巨大的迷惑龍, 其生長高峰始於五歲左右,到十二三歲漸漸停止生長(見下圖)。103 這意味著上帝在把動物帶給挪亞的時候 (創世記6:20)很可能選擇了幼年恐龍,祂知道這些恐龍在離開方舟以後會立即進入發育高峰。 這就解決了懷疑者經常提出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方舟上如何飼養大型恐龍。它們在方舟上的時候其實沒有那麼龐大。 從方舟上出來以後立即進入生長高峰,也有助於它們在體型上快速地超過獵食動物。
羅思修對方舟上的動物偷樑換柱
談到 “創造論科學家 (也稱洪水地質學家)” ,羅思修宣稱(GQ:91-92):
“他們說在大洪水後不久,方舟上的三萬個物種大批地滅絕了——包括恐龍、 三葉蟲等等; 剩下的幾千個物種一定是通過快速而有效的純自然過程演變成了700萬或更多的物種。”

我們可以很快地屏除羅思修暗示三葉蟲是一種陸棲動物(而且以鼻孔呼吸,即脊椎動物) 的錯誤。 也很顯然地,他自創了700萬的數字,因為實際發現的只有200萬物種。 猶有甚者, 他將(以前)創造論者對陸棲脊椎動物物種數目的估計(幾千),和地球上所有物種的總數(數百萬)攪在一起,不誠實地製造一個稻草人作靶子。 顯然創造論者不認為所有的物種,包括無脊椎動物, 都是從陸棲脊椎動物演化出來的!
實際上,在200萬已知的現存物種中,只有大約2%是脊椎動物。 104 若從中減去25,000海洋脊椎動物(主要為魚)105 和大多數兩棲動物(共約4000種)106,剩下的脊椎動物物種就更少了,因為上帝告訴挪亞只帶陸棲動物上方舟 ——海洋生物在洪水中不需要被保護!要從方舟上的8,000類陸棲脊椎動物中演變出11,000個物種就不足為奇了,即使有一些當年在方舟上的受造類後來滅絕了。
冰川紀
有強力的證據 顯示 ,在大洪水之後有一段時期,冰與雪覆蓋著大部分的加拿大和美國北方、歐亞大陸的西北部、格陵蘭和南極洲。 進化論者和漫長年代論者認為曾有過許多個冰川紀, 但是 “晚近冰川紀“很可能是同一個冰川紀之內的進退迴圈。而且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所謂的“早年冰川紀”的證據,實際上指向一些非冰現象,如水下的泥石流。107
冰川紀的起因對進化論者來說是一個謎。 顯然氣候必須比現在冷。 但是只靠全球冷卻是不夠的,因為低溫會減少水分的蒸發,降雪也會隨之減少。 寒冷的氣候和大量的蒸發怎能同時存在呢?
創造論氣象學家歐愛德(Michael Oard)提出冰川紀是挪亞洪水的後果之一(約伯記37:10和38:22可能與冰川紀有關)。 108 當“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時, 很多的熱水和岩漿直接湧入海洋。 這就使海洋溫度上升,可能高到攝氏30度(華氏86度),導致大洪水之後數年裡海水加速蒸發。 同時, 大洪水之後,大氣中的火山灰遮蔽了陽光,冷卻了大地。
所以,大洪水提供了冰川紀的兩個必要條件:溫暖的海洋導致蒸發加劇,而由火山灰構成的“防曬霜”又使大陸氣候變冷。 這樣就導致大陸上的降雪量增加,而當降雪快于溶雪時,冰層便蓄積起來。
冰川紀的結束
冰層的堆積會持續數個世紀,也許長達500年。 後來海洋逐漸冷卻,蒸發減少,大陸上的降雪量也隨之減低。當火山灰從大氣層中沉下之後,陽光又可以穿過大氣。冰層開始溶化,溶冰的過程可能有200年的時間。
有時冰雪溶化的速度很快,導致河流氾濫。 也有時會有冰壩忽然崩潰。在大洪水後長達700年中間,都可能有這樣的災變過程發生。 上述的斯波坎洪水就是一個例子。
冰蓋
羅思修高調告訴我們,南極洲的冰蓋太厚,甚至經過數萬年也不可能形成(GQ:146)。而事實上考慮到大洪水後溫暖的海洋,冰蓋可以在幾個世紀以內形成。 109 即使在現代,二次大戰期間在格陵蘭留下的戰鬥機, 只需要大約五十年的時間,就被埋了在250英尺(75米)深的冰中,戲劇性地顯示了冰層的堆積可以是何等地迅速。 110
結論
作為《創世記問題》一書的結語,羅思修鼓勵讀者要驗證 所聽到的和所讀到的一切資訊 (GQ:192)。 我接受了羅思修的建議,並且將這一原則應用到了他自己的書上。 幾乎所有的神學考證和科學驗證都表明羅思修的宣稱是錯誤的。 無論你心中如何友善,以下結論還是無可避免的: 羅思修將事實當作兒戲,其論證極不嚴謹。 他的許多說法都是前人不假思索的臆測,而且早已證明是不實之辭。 非常不幸的是,很多懵懂的基督徒認真地接受了羅思修的教導。 他們也許以為,羅思修人為地將創世記和傳統的進化論地質學結合起來,就可以使科學與聖經和解。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關於這一點我們還可以談許多), 它遠沒有達到這個目的。傳統科學的觀點根本用不著在地球歷史上有任何神跡奇事的干預。而想要讓創世記支援漫長年代和局部性洪水,這與聖經和科學都是完全相悖的, 更不用提其自相矛盾和自我挫敗。
那麼很清楚, 羅思修對聖經的理解是建基於對傳統的進化論地質學不加批判的解讀上。而當他試圖理解挪亞方舟的功能時,情形不幸變得更糟。看到他借用已被駁得體無完膚的懷疑論者的論點,尤其令人痛心疾首。 有多少毫不設防的讀者還要被他誤導?
這也許是一些人難以下嚥的苦藥丸,但是我們必須面對事實:一方面是聖經,另一方面是生物學上和地質學上的進化論系統,兩者是完全不相容、永遠不相容的。 事實上,很難想像世界上還有比這兩者更為針鋒相對的思想系統。 僅僅拒絕有機進化論是不夠的,否認了全球性的大洪水並接受了標準的地質時代表,就不可能讓科學和創世記和平共處。 如此,有機進化論和地質進化論,兩樣都必須連根拔除,然後才能正確地理解創造和大洪水。羅思修等人試圖讓創世記裡的日代表漫長的時期,讓挪亞洪水變成局部性事件,所幸許多基督徒已經看出其矯揉造作。
羅思修抱怨創造論者“ 將 科學過濾” ,直到 “沒有多少真科學殘存 ”。 諷刺的是,羅思修想讓創世記和大量的進化論/均變論思想聯姻,為此他把科學和神學都過濾得支離破碎,最終搞得科學和聖經兩邊都得不到滿足。
有智慧的基督徒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認可創造論科學家們所作的努力 , 而不像羅思修一樣地詆毀他們 (GQ:11)。 正是這些科學家,他們不辭勞苦地努力將科學從過去兩個世紀裡理性主義的枷鎖中全部解放出來,並要構建一個全新的範式,新範式既忠於聖經,又忠於經驗科學的實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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