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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妥協》: 第四章 創造的順序

作者:喬納森•薩爾法提

許多基督徒有一個錯誤的印象,就是年老地球論者所接受的創造的順序符合創世記所給的順序。但是,它們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差別。羅思修在試圖使聖經合乎進化論的順序時犯了嚴重的解經錯誤。

羅思修主要的目的之一是顯示創世記合乎均變論的天文學和古生物學,但是聖經的直捷解讀和均變論/進化論的“科學”之間有明顯衝突,如下表所列1

出現的順序(年老地球論)

出現的順序(聖經)

1.太陽/星星早於地球存在

1. 地球被造早於太陽/星星

2.太陽是地球的第一個光源

2.在有太陽之前就有光照耀在地球上

3.第一個生命 = 海洋生物

3.第一個生命 = 陸地植物

4.爬行動物先於鳥類存在

4.鳥類早於陸地爬行動物存在

5.陸地哺乳類動物早於鯨魚存在

5.鯨魚早於陸地哺乳類動物存在

6.疾病/死亡在人類存在之前就有

6.疾病/死亡源於人的犯罪

關於受造動物的臆想式讀入式解經2

為了避免創世記的平白教導——陸地上的恐龍是和人一起被造,在鯨魚被造之後——羅思修聲稱說(《創世記問題》,53-54頁):

(第6日被造物)的名單沒有包括所有神造的陸地哺乳動物, …儘管remes【中譯“昆蟲”或“爬行的動物”】這個詞在希伯來文獻中偶爾指爬行動物,但是創1:25前面使用的詞彙清楚地表示這些指哺乳動物, …behema【中譯“牲畜”】和chayyah【中譯“野獸”】都指長腿和四足陸地動物。前一類是那些容易被馴化成為家養或農用的牲畜,後一類是那些難以被馴化,但是有可能成為寵物的動物。Remes對應短腿的陸地哺乳動物,比如:鼠類,兔子和穿山甲。

然而,這是典型的羅思修的幻想式讀入式解經。創世記1:25沒有教導如此限制性的術語。而且他對希伯來字彙的分析也沒有依據——他自己的資料來源,《舊約神學辭典》(TWOT),是不支援他的解釋的。Chayyah是活物的通用詞,儘管常指野生動物(TWOT 1:281)——片語nephesh chayyah創世記1:20指海洋生物,而在創世記2:7指人類(又見本書第6章)。Behema既指野獸,也指家畜(TWOT 1:92),Remes描述小型的爬行動物(TWOT 2:850)。《舊約神學辭典》說明羅思修“過細定義”了這些希伯來字彙,范碧波和邰樂寶的書(Van Bebber and Taylor, VB&T:86-91)指出羅思修以前的書(《宇宙與時間》)存在同樣的錯誤,但是他繼續不斷地重複著同樣的、令人生厭的論點。

值得注意,就算我們認可羅思修認為remes是“短腿陸地哺乳動物”的觀點,仍然無法合乎化石記錄裡的均變論次序。這些生物被認為在鯨魚之前幾百萬年就出現了,而羅思修認定它們被造於長達幾百萬年的“第五日”。因為中爪獸(Mesonychidae)和偶蹄獸(Artiodactyla)都被認定是早於鯨魚出現,但是它們肯定都是“長腿的四足哺乳動物”,因此與羅思修所描述的第六日的造物相吻合。

那些倡導羅思修的理論是正統科學的人需要仔細想想,世俗的人是否會贊同羅思修的聲稱,說創世記造物的順序和“科學”一致。每當他們指出一些例外時,羅思修就重新定義詞彙,使第6天的造物不指向任何被進化論排在鯨魚之前動物。當所有的解釋都行不通時,他就宣稱“創造日”是彼此交疊的(《創世記一章》,第12頁)。

第4日造太陽破壞了長日論的觀點

我們已經對付了說太陽被造之前的前三日不是字義的日子的觀點。進一步,我們展示了早期基督徒作家依次批駁過異教徒的宇宙觀。然而,太陽被造是在地球之後也對漸進創造論者試圖協調聖經和數十億年的努力給予了致命一擊,這是因為他們相信大爆炸理論,而根據該理論,太陽和恒星於地球之前就存在。

因此,他們必須把這個教導【太陽被造在地球之後】解釋掉,有人宣稱第4日發生的是稠密的雲層經歷幾百萬年後散開了,太陽和其他天體“現出來”。這不僅是科學幻想,而且是對希伯來文糟糕至極的翻譯。在創1章中,asah這個詞的意思一貫是“(制)造”,有時和bara’(“創造”)是同義詞,被交替使用——例如創1:26-27。為了適合無神論進化論的觀念,如大爆炸理論,居然對同樣一段文字 中、有同樣語法結構的、同樣一個詞彙解釋出不同的意思來,這種作法真是令人抓狂。如果神的意願真是說“出現”,他將使用希伯來詞彙ra’ah (“顯露”),就如神說在第3日水要聚在一處,讓旱地“露出來”(創1:9)一樣。我們查看了超過20個主要譯本,都清楚地教導說太陽、月亮和星星是第4日被造的。

在2003年10月羅思修與賀文德(Kent Hovind)的辯論中,3安科博(John Ankerberg)再一次違背了作為主持人的角色,站在羅思修一邊,也再一次犯了明顯的錯誤:

主持人:好了,我們將討論那點,但是必須先過這七日的問題。能否跳到第4日,因為這裡再一次談到光 [朗讀創世記1:14-19]。提問:神是不是在第4日創造了太陽和星星?羅先生,請你回答。

羅思修:我會說不是,因為qal是完成式。…

再一次,羅思修說創1:16中的動詞,譯為“造了”,是qal完成式,但是實際上它是qal未完成式(見第8章更多討論羅思修對希伯來文的糟糕理解)。

羅思修:…這意味著它們可以被造於第4、第3、第2、或第1日當中,甚至起初。我回到創世記1:1,“起初,神創造了shamayim wa ha-arets(諸天和地)”,那包括所有的物質、能量﹑空間、時間﹑星星和星系,所以,那就是光的起源,那就是星星存在的開始,你在經文裡看見這些是為給動物作記號,就是將要在第5日和第6日被造的動物。你會注意到在第5﹑6日造的動物都相當複雜,它們至少需要日﹑月、星偶爾顯現來調整生物鐘。

主持人:關於這一點,我還真查了一下,16節的希伯來文是wayya‘as [‘asahwaw-consecutive形式【連續結構】],並且再一次,根據車理深(Gleason Archer)的解釋,神已經造好了兩個大的光體。這就是說,因為希伯來文沒有過去完成時的特殊形式,而是使用完成式,或者這裡的換位完成式,來表達英語裡的過去式或完成式所要表達的意思。所以他說神已經造好了兩個大光。這似乎給太陽和月亮在那時已經存在開了門。但是,這裡經文的確說神“又造眾星”。神到底是在第4日,還是在起初造的星星?

從經文本身(與外來的“科學”的影響相對比)推出過去完成式是毫無根據的,因為讀者讀到連續結構(waw consecutive)的時候會把造光(注意:不是光“出現”)與前面的經文“要有光體”【1:14】 聯繫起來。這和創2:19不同,在那裡解釋為過去完成式有道理,因為讀者會想到前面創1章裡面創造動物。詳情請讀本書第2章“創世記2:19自相矛盾?”那一節。

注意:安科博/車理深的解釋(“已經造好”)與羅思修的解釋(“日月星真正出現”)不一致,而後者是不可能從經文推出來的。更進一步,提倡框架假說的領軍人物葛賴恩(Meredith Kline)指出了羅思修/安科博的讀入式解經所得出的過去完成式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對第4日的刪改派的解釋4 還提出,第16-17節的經文說明創造的實現,其中的動詞是過去完成時,前面有“事就這樣成了”(15b)導入。若是接受這樣的說法,那過去完成式就不能只限於這裡的動詞。因為創世記第一章中一貫如此:在神的命令和回應它的“事就這樣成了”的公式之後,緊跟著的是仔細描述神怎樣通過執行自己的命令而創造的事物。這就是說,在描述第4日的第16-17節中,實現神的命令的動詞不可能是過去完成式。如果這些動詞是過去完成時,而按照時間順序,這些動作是在神的命令之後,這就意味著那個命令也必須是過去完成式,與隨後完成該命令的行動相同,因此經文就要被翻譯成“神已經說過”。這樣的話,整個第4天都要改成過去完成時,與前幾天所發生的事同時發生。極具諷刺意義的是,如此的翻譯導致記敘的時間次序錯亂,而這正是過去完成式的倡導者在試圖避免的。5

就如本書第1章所表明的,葛賴恩面對進化論和幾十億年的恐嚇而拒絕了字義解經。但在上面這番話裡,他也意識到試圖把創世記看作某種歷史記敘,而又同時接受均變論的時間尺度和事件次序,是無法調和的。葛賴恩的唯一辦法就是拒絕創世記是歷史事件,其實他應該懷疑的是進化論/年老地球論。

倡導長日論的領軍人物承認失敗

長日論的最具影響力的辯護者之一是地質學家楊德威(Davis Young)。他是正統的舊約學者楊愛德(Edward J. Young)的兒子,但是他很早就決定了接受世俗地質學理論的權柄,把它放在神的話語之上。不過有一段時間他拒絕了進化論,認為它不合乎聖經;他通過聲稱日子是長時代來試圖保持表面上相信聖經權威。他的信仰,甚至他的讀入式扭曲聖經的方法,都和羅思修目前所倡導的極為相似。

但是楊德威最終意識到這種半心半意的調和術是無用之功,因為無論如何創世記事件的順序和世俗理論的聲稱是風馬牛不相及,不存在協調一致的可能。他因為自己曾經為此而必須作的“經文體操”【極力扭曲聖經來適應世俗理論】感到尷尬,於是他棄絕了長日論。他在一所基督教大學的講座裡解釋為什麼他已經多年接受進化論6,讀者可以看出羅思修的扭曲聖經是早已被嘗試過並且被拋棄的作法:

長日論的假設堅持一種至少表面經文有可能的解釋,就是創造的“日”是一段不確定長度的長時期,儘管最近的上下文暗示著yôm所代表的日子就是我們正常的日子【24小時】。設計好了這種手段來使創世記1章與年老地球協調一致,長日論的倡導者們就必需證明創世記1章裡創造的順序與天文學家和地質學家解讀出來的順序一致。好了,長日論的倡導者們精心地構建出令人眩目的相關性。當然,這些相關性,…彼此之間完全不同。雖然大體的一致性似乎可以令人信服,…但是這些相關性的具體描述就模模糊糊。

長日論的倡導者們練就了驚人的靈活性來繞過一些經文的障礙。比如,聖經裡植物出現在第3天,而動物在第5天。然而,地質學家早就認定非脊椎動物在海裡花樣紛呈,早於植物在地上生根發芽。這個明顯的衝突卻不可能說服好心好意的基督徒們(包括過去的我自己)停止調整經文,讓它的意思不同於其本意。以我為例,我曾建議那幾日是彼此重疊的。幾年前我公開悔改了對經文的斷章取義,所以我現在絕不再自取其辱。

更糟糕的是,經文聲稱神在第4日造了天體,在地球已經存在之後。這就更明顯地與科學衝突了。天文學家們堅稱太陽比地球年老。持有長日論的人該如何鑽出這個洞啊?通常的托詞包括建議起初在地球上可見的光是被厚重的大氣層遮掩和折射的太陽光,第二天分開上下水的時候那雲開始消散,直到第4天霧氣變薄,於是太陽才可以從地球上看到…

所有這些方法也許看起來巧妙,但是人們一眼就可以看出斧鑿的痕跡。當解釋學展現出令人驚歎的體操健將般的柔軟和靈巧的時候,我懷疑其結果會傷害其神學的肌肉。

這表明最後說服楊德威長日論是無用之功的是創世記中創造的次序。可惜!楊氏不僅沒有悔改他信靠“科學”過於信靠神的話語,他反而更遠離聖經。現在他接受神導進化論,而且認為創世記沒有歷史價值。這表明長日論是一個不穩定的立場。繼續相信世俗科學將導致滑向不信聖經記載真實歷史的邪路。

總結

創世記所揭示的創造的次序與世俗天文學家和地質學家所聲稱的次序是不可調和的。所有調和的努力都是斧鑿過重,而不是合理釋經。長日論的領軍人物之一楊德威也最終看穿了他自己和其它長日論者臆想式扭曲聖經,而棄絕了這個理論。但是他拒絕放棄“科學”作為他的終極權威,於是更遠地離開聖經創造論,轉而相信神導進化論。這是一個好證據。說明長日論無用之極。

  1. Dan Manthei, “Two World-views in Conflict”, Creation 20(4):26–27 (September–November 1998). 返回文章
  2. 讀出式解經((Exegesis):是指從經文中讀出(讓經文教導你),讀入式解經(Eisegesis)是指把自己的想法讀進經文。見Jonathan Sarfati, “Compromisers and Hebrew eisegesis”, creation.com/ compromisers-and-hebrew-eisegesis. 返回文章
  3. Jonathan Sarfati, creation.com/ross_hovind. 返回文章
  4. 譯者注:對聖經和古文獻的解釋有極小派/刪改派(Minimalist)和極大派/充補派(Maximalist)兩種哲學。前者傾向於懷疑,後者傾向於相信。前者讀出最少的資訊,後者讀出最多的資訊。前者愛作刪減和修改,後者愛作協調和填充。返回文章
  5. Meredith G. Kline, “Space and Time in the Genesis Cosmogony”, Perspectives on Science and Christian Faith 48:2-15, 1996. 返回文章
  6. Davis A. Young, The Harmonization of Scripture and Science, science symposium at Wheaton College, March 23, 1990. 返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