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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動物命名:亞當一天內完工

亞當能否在一天內給所有動物起名呢?

作者:(Russell Grigg)
翻譯:中國創造論團契(chinesecreationscience.org
校對:黃逸恒博士(Dr. Felix Wong)

文章來源: Creation 18(4):46–49, 1996年9月
Photo stock.xchng1001-elephant

創世記 1:24–27稱:在創世週的第六天,上帝創造了陸上動物以及第一對男女。創世記 2:18–23告訴我們:亞當在夏娃受造之前已替眾動物取了名字。那麼亞當怎可能在一天之內給所有動物起名呢?

時間的問題

創世週的第六天是從晚上開始的(創世記 1:31),所以是有約十二個小時的黑夜接着約十二個小時的白晝。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上帝不可以在第六天頭十二個小時的黑夜裡就造好了陸上動物和亞當;以至天剛亮的時候,他和牠們就都已經在那裡了!

然而,即使上帝在白天創造動物和亞當,我們也沒有理由假定祂創造需要的時間,要比祂發出命令的瞬間更長1。無論以是哪種方式去創造,在第六日天亮後不久,所有的陸上動物和亞當就都已經存在了。

因此,亞當在第六日的白天裡有大量時間去完成這項任務。請注意,他的任務並不包括尋找那些動物,因為創世記 2:19告訴我們:上帝「把牠們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想必動物是有次序地來到亞當面前的。

他給動物都命名?!

    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 創世記第一章說,受造的動物「各從其類 (kinds)」而非「各從其種 (species)」;而「各從其類」這片語在這章中出現有十次(是指着植物或動物而說的)。我們並不清楚「類」(希伯來語min)這詞相當於現代林奈分類系統 (Linnaean classification system) 中的哪一級;似乎「類」有時相當於今天的「種」,有時相當於「屬 (genus)」,有時相當於「科 (family)」。但是「類」界定生物可變異 (variation) 的範圍。顯然,亞當那時的動植物種類,肯定比今天的物種數量為少。【編者按:更多有關的資訊,可參閱:Ligers and wholphins? What next?  (獅虎和鯨豚?還會有什麼?)】

    例如,很可能那時還沒有家犬、土狼和豺狼之分,而只有一種擁有所有這些物種遺傳信息的犬類祖先;後來在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的壓力下,這些不同的物種才出現。

    Photo stock.xchng1001-tiger

    但這不是進化,因為沒有加增新的遺傳信息。同樣的道理,幾百年前的「唐狗」 (又稱:雜種狗 mongrel )能夠在人為篩選(human selection)下繁衍出現今各種「純種狗」,是因為先前的「雜種狗」原來就有各種「純種狗」的遺傳信息,而其所擁有的遺傳信息,遠比起今天那些基因有缺失的特種「純種狗」所有的為豐足。這就是為什麼你不能從芝娃娃(英語:Chihuahua)中,配對繁殖出大丹犬(英語:Great Dane)來。

  2. 今天我們將動物劃分為馴養(大多數為草食動物)和野生(草食動物和肉食動物),但這種區別在亞當犯罪墮落之前並不適用。

    創世記 1:30說:「至於地上的走獸……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並且創世記 1:31 說:「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由此可知,動物在人類墮落前並沒有為食物而互相殘殺,亦沒有理由會怕人。

    這意味着亞當為牠們起名時,動物應該都是在乖乖地排着隊,不會在當中互相捕食!

    創世記 2:20中有詳細的描述亞當所命名的各類動物。牠們是「牲畜」、「空中飛鳥」(鳥類)和「野地走獸」。這種分類與今天人為的分類系統(兩棲動物、爬行動物、鳥類、哺乳動物、昆蟲)無關,而是更理所當然地,根據動物對人的重要性去劃分的一套分類系統。

    如果我們將此命名清單與創世記 1:20–25中的創造清單,即:空中的飛鳥和水中的生物(在第五天受造)、牲畜、昆蟲(或譯爬行的生物)、野獸(beasts of the earth)等進行比較,我們會發現有幾個非常顯著的差異2。亞當不需要命名任何水中的生物或任何昆蟲。而在創造清單中也沒有特別提到野地走獸 (beast of the field),我們可以把牠們看作是陸上野獸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亞當只需要為當時所存在的某些陸上動物命名。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亞當這次的命名是全面的。由此可見,亞當的任務並不是去提供一個科學分類系統,而是為了造福之後的紜紜眾生,給其中一部分的動物起名而已。

那麼,為哪些動物起了名?

  1. 牲畜(希伯來語:behemah

    這裡使用的希伯來語通常指的是能夠被馴化的動物,我們亦可稱之為「家畜」(domestic fauna)。雖然那時沒有現代意義上的「野生動物」,但不是所有動物都適合供人類使喚。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今天的主要牲畜,如牛(cattle),其大多數不同的品種都可以回溯至一個基本原型,即原牛 (autochs),而原牛本身很可能跟水牛和北美野牛一般,皆由同一個創造類別(created kind)所繁衍下來3

    同樣,我們今天所有家犬的各個品種都是由一個亦犬亦狼的基本類型所培育出來的。類似的情況很可能亦發生在至今人類所飼養的其它許多物種上,例如馬。

    那麼,亞當所有需要命名的牲畜,最多就只有幾十個種類而已。

  2. 空中飛鳥

    聖經中提到大約50種不同的鳥類,而現代鳥類學家則將鳥類劃分為約8600種。其中,約有5100種屬雀形目(英語:Passeriformes;是棲息的雀鳥,善於築巢),進一步再細分為亞目(suborders)、科(families)、亞科 (subfamilies);而大約有3500種鳥屬於其他的目(orders)下面不同的科(families)。於是,鳩鴿科有285種、杜鵑科有127種、企鵝科有18種,如此類推4。那麼亞當到底要為多少隻鳥起名呢?

    讓我們來看看《大英百科全書》關於鸚鵡的介紹,相信這會很有啟發性。

    「鸚形目 (Psittaciformes ) ,如:鸚鵡、吸蜜類鸚鵡、鳳頭鸚鵡,包含300多種色彩豔麗、聲音嘈雜的熱帶鳥類,一般可統稱為鸚鵡。」5

    我們不能確定:今天所有這些「鸚鵡」全都是同一個創造類別的後代,還是繁衍自少數幾種彼此相似的原始鳥類;因而今天我們可以把牠們全部歸類於「鸚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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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eimages.com

    若然牠們全都來自同一個創造類別,而不是我們今天所有的300種,那麼當初亞當要命名的鸚鵡也就只有一隻。即使最初有三類鸚鵡,也完全有理由(就像今天一樣)把牠們統稱為「鸚鵡」。因此,在命名過程中只需要三隻類型中的其中一隻來到亞當要命名的行列中,作「鸚鵡」的代表就可以了。

    同樣,亞當可能只給一隻「鴿子」、一隻「杜鵑」、一隻「企鵝」命名而已,如此類推。

    《科利爾百科全書 Colliers Encyclopedia》就列出了所有現存的、成了化石的,及已絕種的鳥類,總計有163科6。 這意味着,若亞當只需要給每一類像現代鳥類分類系統中的科那樣的一群的雀鳥一個統稱,那麼他所要命名的鳥兒就可能不到幾百隻。

  3. 野地各樣走獸

    希伯來語sadeh,在幾個聖經版本中翻譯成「野地」,有開闊平原的含義。「野地的各樣走獸」一詞在舊約其他的經書中亦出現了好幾次,均是在人墮落後,也就是在罪惡進入世界之後。

    其中包括:人們遷出後去佔據該地的動物(出埃及記 23:29)、「野驢」(詩篇 104:11),「7和鴕鳥」(以賽亞書 43:20)、捕食綿羊的動物(以西結書 34:8)和一系列的食肉獸(以西結書 39:17)。而當亞當給這些動物命名時,世界尚未被罪污染,我們從這些經文中可知道的最多只是:這詞涉及多種動物。

    最好把sadeh(「野地」)理解為棲息地,但也不一定將其範圍收窄到去問「哪片野地?」或者「野地就是指伊甸園?」的地步。

    考慮到所有這些因素,特別是棲息地的問題,要命名的「野地的各樣走獸」,可能就是那些今天生活在郊野平原,並靠近人類居住的動物種類。亞當未有命名的,可能就是那些專棲息在森林、叢林、山地、濕地、沙漠等等的動物。

    就像我們前文關於鳥類的討論那樣:很明顯,需要命名的動物數量遠沒有今天現存的物種數量那麼多。亞當大概只需要命名一條「蛇」(或者最多是幾個身體結構有所不同的種類,如「蟒蛇」、「響尾蛇」、「眼鏡蛇」)。很多種類的動物都是如此。

    因此,說他必須給今天已知的6000種爬行動物或2000種兩棲動物命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8。事實上,即使不是大多數,至少也有相當一部分因不屬於限定的棲息地而被排除的。因此,即使考慮到已經絕種的種類,認為那時有一千隻「野地的各樣走獸」似乎也過多。實際上的數字可能只有數百而已。

亞當能勝任嗎?

我們都通過聯想(assocation)來學習語言,但是亞當從受造的那刻起就擁有語言能力。因此,他(和夏娃)的記憶存儲了一定的內置「程式」,所以當上帝說「不要……」時(創世記 2:17),他們立刻就知道那是什麼意思。看來,他們亦已經知道死亡意味着什麼,即使他們從未見過任何死屍。

因此,我們可以有一個合理的結論:在「命名過程」中,亞當就能說一種精確的語言,用一兩個詞代替長篇的描述,就像我們用一個詞「大象」去表示那隻「有着大耳朵、長鼻子、長牙的四足動物」。

這也意味着他不需要斟酌每個決定。因此,他給每類種動物命名時,既快速又恰當,而且不會混淆,因為他有能力回憶起他已經用過的名字;何況在墮落前,人有非常清晰和容量極大的記憶9

那麼,即使在亞當面前有多達一千隻動物(雖然那不太可能),你認為他又會需要多長時間來給牠們命名呢?

一小時有3,600秒,所以亞當大可在一小時內完成任務。如果他悠閒地命名,加上一些沉思的時間,那麼最多需要花上幾個小時(「喝咖啡休息的時間」不算在內!)。當然這是個美好的工作日,並且在同一天的下午留出足夠時間,讓上帝動手術從亞當的肋旁創造出夏娃來。

為了什麼?

上帝賦予亞當管理動物的權柄(創世記 1:28),就給他機會履行這職責以建立他的權威地位。在古代,賜名是行使權力的一種做法(參但以理書 1:7),領受賜名則是相應的順服行為。

能履行這職責亦說明亞當並不是一個猿人,而事實上,上帝更是要故意表明:亞當沒有類猿人近親可讓他從中找到夥伴或配偶(參創世記 2:20b 說:「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與進化論者一廂情願的想法相反,第一個男人不是一個彎腰駝背、笨拙、咕嚕咕嚕、通過一兩個基因突變就與他的猿類祖先分開的原始人。聖經描繪的亞當是與動物世界有着本質上的區別,因為他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的(創世記 1:27)。

「上帝的形象」這個詞主要指人對上帝的意識(man’s God-consciousness),就是會敬拜神和愛神,有理解和選擇是非,並持守聖潔的能力10

另一層意義就包括:人有意志、感情、智力、理性,且有說話有條不紊、使用符號的語言能力。當然,亞當在犯罪墮落之前,他的這些能力可能會使任何我們今天所擁有的都相形見絀。

全知的上帝早就料到二十世紀人文(唯物)自然主義的崛起。發生於伊甸園,亞當為動物命名的一幕,會為那些願意明白的人,揭露「人類是進化以來」這謬論,根本就是與聖經真理相悖的!

參考文獻及註解

  1. 參見 Grigg, R., Creation—how did God do it? Creation 13(2):36–38, 1991.這表明上帝在創世記第一章中「說有就有」的創造,跟上帝要事情成就便成就的「意旨」是一樣的。 回到內文
  2. 某些懷疑論者和自由主義者提出一種錯誤的批評,認為創世記 2:19–20是按時間順序去陳述的,即:亞當是在動物之先受造的,與創世記 1:21–26中所記載的順序相反。然而,創世記第二章並不是第二個不同的創世記載;從它省略了太陽、月亮、星星及海洋的創造,就可以得知。相反,第二章卻是特別提及了更多那些與亞當有關的創造細節。將創世記 2:19譯為「現在,耶和華神【把衪之前】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是既合理而又符合希伯來語原意的。事實上,不止一本現代聖經譯本這樣翻譯這節經文。這裡並沒有矛盾。(欲瞭解更多細節,請參閱創世記有內在矛盾?)。 回到內文
  3. 參 Wieland, C., Re-creating the extinct aurochs, Creation 14(2):25–28, 1992; creation.com/aurochs. 回到內文
  4. ‘Birds’,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15:1–112, 1992. 回到內文
  5. 同上, 第68–69頁。 回到內文
  6. Colliers Encyclopedia, p. 210, 1994. 回到內文
  7. 聖經的幾個現代譯本把「龍」(希伯來文tannin)譯作為「野狗」。然而,「龍」(欽定本)可能是一個更正確的翻譯,至少在某些情況下,tannin所指的是恐龍。如果是這樣的話,與其他動物一樣的情形相彷,亞當所要命名的恐龍數量,就只限於那麼幾隻在開闊平原上生活的恐龍。 回到內文
  8. 若我們按照今天對許多蛇的分類,尤其如此:它都是根據蛇體內的某結構組織的存在與否,還有其位置來分類的。 回到內文
  9. 人類的大腦具有驚人的記憶力。例如國際象棋選手可以在蒙住眼睛的情況下進行數十場國際象棋比賽(即看不見棋盤,用既定的國際象棋走法標記來進行溝通)。喬治・科爾塔諾夫斯基(Georges Koltanowski)就是其中的皎皎者;他在1960年12月13日,於9.75個小時內(健力士紀錄大全,第245頁,1972年),蒙着眼同時與56個人對奕,並贏了50個對手,與另外6人和棋。1995年2月18日在東京,後藤 裕之(Hiroyuki Goto)背誦出圓周率小數點後42,195個位(新健力士紀錄大全 ,第309頁,1996年)。而亞當當時的頭腦並沒有遺傳缺陷或受罪惡所影響。 回到內文
  10. 持守聖潔的能力,雖然在亞當以及他所有後代(就是我們)的身上因為罪而出現了缺陷,但卻在主耶穌基督的生命中得到了完美的彰顯。回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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